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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两院》工作报告

本报讯 记者 刘晶 秦超 4月3日上午,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以及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本次会议应出席人大代表153名,实出席144名,因事因病请假9名,符合法定人数。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光清代表沁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作了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指出,过去的一年,县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沁县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务实担当,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在全局工作中的监督和支持作用,圆满完成了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一年来,共召开人大常委会会议9次,党组会议12次,主任会议12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报告15项,开展工作视察、执法检查9项,评议"一府两院"工作部门5个,做出决议、决定3项,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2人。

报告指出,2018年人大常委会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一要坚持党的领导,在讲政治上有新境界。坚定正确政治方向,科学决定重大事项,依法做好干部任免。二要增强监督实效,在聚力发展上有新突破。着力推动经济发展、强化法律监督、促进民生改善、保障生态建设。三要发挥代表作用,在依法履职上有新进步。要加强履职培训,拓宽"双联"渠道,提升履职能力,提高议案建议办理实效。四要强化自身建设,在开创局面上有新活力。要举旗帜,树形象;敢担当,善作为;强宣传,重引领;抓协同,聚合力;抓创新,求突破。

刘光清最后指出,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思想引领新征程,人大工作责任重大,人大代表职责神圣。要求全体人大代表和人大机关要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负众望,逐梦前行,奋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谱写"北方水城·美丽沁州"发展新篇章作出新贡献!

会议还听取了县人民法院院长王卫东作的《沁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海明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