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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政府第四督查组对我县"两节""两会"
安全生产工作督查反馈问题的通报

2018年3月9日,由省发改委副巡视员胡瑞文带队的省政府安全生产第四督查组,对我县"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指导。督查组听取了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郗淑芳就我县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汇报,查阅了县政府安委办和县交通局、经信局、住建局、消防大队等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资料,并深入到中石化城关加油站、华丽港超市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现场督查,通过督查检查,省政府督查组对我县安全生产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现通报如下:

1.各乡镇包联领导带队夜查突查次数不足,印证资料不完备,被检查单位填写不规范。(整改责任单位:县政府安委办、各乡镇)

2.按照县政府安委办"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督查文件规定,全县分4个督查组对各乡镇和安全生产重点部门进行督查,但第一和第四两个督查组未提交督查工作资料。(整改责任单位:县政府安委办)

3.县经住局:①未传达贯彻县政府安委办关于"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督查文件精神,具体工作人员手中无上级文件;②未制定"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及督查方案;③安全生产检查督查表填写不规范,无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领导签字;④建立的安全生产"四个清单"台账填写不规范。(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4.县公安消防大队:收发文件流程不规范,无签字流程,无领导批示。(整改责任单位:县公安消防大队)

5.县住建局:"两节""两会"期间3月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填写不规范。(整改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县政府要求,上述单位领导一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抓紧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采取有效措施,责成专人负责,立即整改治理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务必于2018年3月15日前完成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书面报县政府安委办备案待查。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