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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起,这些新规将影响你的生活

职工养老多一层保障

《企业年金办法》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2%。企业年金是企业及其职工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通过集体协商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出入境更便利

公安部日前集中推出八项出入境便利措施,涉及就近办证、自助办证、免费照相、外籍华人办证、边检自助通关等多个方面,自2月1日起施行。

与前期推出的便利措施相比,手续更简、惠及人群更广、便利程度更高,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使更多的人可在“家门口”办证。

《军队互联网媒体管理规定》施行

中央军委日前印发的《军队互联网媒体管理规定》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军队互联网媒体管理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与过去相比,军队新闻出版、国防教育、教学科研、医疗卫生、信息发布等单位都可以申请开办互联网媒体,军队人员经批准或报备可以在互联网开办新媒体账号。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门槛提高

新修订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新《办法》完善了执业核准条件,明确“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参加省级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考试合格”成为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的条件之一,相较原办法规定的“具有高中或者中等专业以上的学历”,对参加考试人员的学历要求有了较大提高。

纳税服务进一步优化

国家税务总局公布《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办法》取消了税务机关审批环节,将审批制改为登记制。

在简化办事程序方面,办法规定,办理登记所需的资料由原来的6项减少为2项。同时,办法简化税务机关办事流程,取消了实地核实环节,对符合登记要求的,一般予以当场办结。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