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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之花溢芬芳 荣光熠熠耀检徽
——县检察院“三带动”抓实文明创建

编者按:涓涓细流成浩瀚之海,集纳众志筑文明高地。在我县举全县之力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浩浩洪流中,各行各业以百舸争流、时不我待的勇气和精神,诠释着文明的时代内涵和要义。县人民检察院正是这浩浩洪流中的一波清流,一脉强音。

日前,省文明办传来好消息,县人民检察院在全省多家单位中脱颖而出,入选2016-2017年度山西省精神单位表彰名单。这份殊荣的背后,是全体检察官的心血付出和正义坚守,是检察院硬实力的支撑和软服务的加持。

本报讯 记者 井娇 通讯员 郭环宇 1月4日,天上下着鹅毛大雪,气温在零下10度,而在县检察院四楼的案件管理中心里,气氛却有些“热”。工作人员刘晓敏一边登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送来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资料,一边兴奋地说:“知道吗?我们检察院刚刚得了省级文明单位的称号呢。”

“真的?这可真是实至名归。像检察院成立这个接待中心以后,公安、律师和老百姓办事再也不用各个科室去跑了。”警官张伟边说着边竖起了大拇指。

此次县检察院入围省级文明单位,这无异于是对我县省级文明县城的锦上添花。如此耀眼的光荣背后,县检察院是怎样做的呢?

“创建文明单位以来,我们以‘三讲四抓’五年工作规划为统领,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与思想政治教育、执法办案质量、文化体育活动、基础设施建设等各项工作紧密整合,以‘三个带动’积极构建‘信仰+文明创建’、‘文化+文明创建’、‘信息化+文明创建’工作格局,推动文明创建工作向更深层次、更广范围、更高水平迈进。”县检察院检察长李海明介绍说。

“学习教育”带动,提升道德修养

不断提高干警的思想素质是引深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保证。基于此,该院始终牢牢掌握思想道德建设这一意识形态阵地,大力开展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实施“一周双学”制度,每周一上午学习政治理论,周五下午学习业务知识,一改以往“满堂灌”、“填鸭”式学习,一大批中青年干警走上讲台,围绕主题,自选题目,开展授课;充分运用PPT、H5等多媒体手段,讲犯罪构成、论民法要义,尽情展示所学所思所悟;组织干警到山西新军牺盟会纪念馆、小东岭高级将领抗日会议旧址和平顺西沟村申纪兰纪念馆参观学习,缅怀英烈事迹,传承太行精神;坚持办好“道德讲堂”,用“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事教身边人”的方式,传承中华美德、诵读文化经典、学习模范典型,使广大干警潜移默化、润物无声地接受教育,提升思想境界。

“文化活动”带动,提振精神风貌

检察之魂,文以化之。因此,检察院坚持把检察文化建设作为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手段和载体,统筹整合各类文化资源,从沁州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地域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吸取养分,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和检察文化建设,促进提高干警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提高检察文化软实力。该院先后组织开展以“喜迎十九大,立足岗位做贡献”为主题的演讲赛、“喜迎十九大、凝心聚力创佳绩”的朗诵赛、“喜迎十九大、唱出精气神”的红歌赛系列活动,全院上下文化氛围活跃,干警精神饱满;注册成立“学雷锋志愿服务队”“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网络文明传授行动服务群”“法律宣传服务队”等多支志愿服务队伍。志愿者走进校园,以案说法,举办“模拟法庭”,向未成年人讲法普法,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走进社区,开展“衣旧送温暖”“用心点燃希望、用爱撒播人间”等公益活动,关爱孤寡老人,救助重病环卫工,为社会和谐积极贡献力量;走上街头,发传单、讲案例,释法说理,传播文明新风尚、汇聚文明创建正能量。

“环境改善”带动,建设文明家园

在创建文明单位工作中,沁县检察院高度重视办公环境改善和网络环境安全建设。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改善机关办公环境;开展网络环境安全自查,消除安全隐患,保证网络空间安全。今年9月,对办公楼楼体进行整体粉刷,对幕墙进行了全面清洁,安装了轮廓灯带,更新消防设施,整座大楼焕然一新;集控告申诉、案件管理、犯罪记录查询、律师阅卷接待等诸多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便民接待中心,正在紧张有序地施工建设中;电子阅览室、远程接访系统、史料陈列室、视频会议室、便民案件查询系统进一步升级改造;定期邀请系统运维专业技术人员,对涉密机房和办案系统的物理环境、运行状态、潜在风险等开展自检,确保办案系统运行流畅、网络环境安全稳定;“智慧检务”建设提上议事日程,智能会议系统、语音辅助办案系统、语音阅卷示证系统,将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