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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首个"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正式成立

县人民检察院主动延伸检察职能,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立足本县特点和实际,加强对不良、问题青少年教育,敢于探索,积极筹备,于12月15日在沁县实验中学挂牌成立沁县"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

观护就是将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的涉案未成年人和经学校、司法(办案)部门评估后适合入学接受教育的不良或问题青少年采取非监禁措施,由基地的观护人员进行辅导、监督、观察、矫正、保护、管束等,以达到改善行为、预防再犯、保障诉讼顺利进行的目的,并未司法处理提供依据,以破解涉案未成年人和问题青少年的成长之惑。

观护教育基地的设立,体现了沁县人民检察院对未成年人特殊群体关爱,对有效减少涉罪未成年人的不必要羁押,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重新犯罪,帮助其重树信心、顺利回归学校或社会,具有积极作用。

张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