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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家训》

包拯,北宋名臣,做官以断狱英明刚直而著称于世,廉洁公正、立朝刚毅,不附权贵,铁面无私,且英明决断,敢于替百姓申不平,故有“包青天”及“包公”之名。

【原文】

包孝肃公家训云:“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滥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殁之后,不得葬于大茔之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共三十七字,其下押字又云:“仰珙刊石,竖于堂屋东壁,以诏后世。”又十四字。珙者,孝肃之子也。

【译文】

包拯在家训中有这样一段话:“后代子孙做官的人中,如有犯了贪污财物罪而撤职的人,都不答应放回老家;死了以后,也不答应葬在祖坟上。如不继续我的志向,就不是我的子孙后代。”原文共有三十七个字。在家训后面签字时又写道:“期望包珙把上面一段文字刻在石块上,把刻石直立在堂屋东面的墙壁旁,用来晓喻后代子孙。”原文又有十四个字。包珙,就是包拯的儿子。

【背景】

包拯的这则家训是他生前对子孙的告诫,并让其子包珙刊石,竖于堂屋东壁,以照后世。这寥寥三十七字,凝聚着包公的一身正气、两袖清风,虽千载之下,亦足为世人风范。包拯的家训,既是他对后人的训诫,也是他一生的品格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