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  下一版»本期共4版(1-2-3-4)
沁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倡议书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创建全省文明县城,是县委、县政府为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素质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我县已连续三届获"山西省创建文明县城工作先进县城"荣誉,今年申报2016-2017年度的"山西省文明县城",即将迎来山西省文明县城测评验收,这既是对我县精神文明建设成果的一次重要检验,也是对我县城市文明程度、市民文明素质的一次"大考"。全力维护沁县文明形象,是我们每一个市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在此,特向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规范个人言行,争做文明市民。

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不断修身律己,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争当知礼向善好公民,塑造文明市民好形象。学习道德模范、沁州好人、当代乡贤、行业标兵,争当好人物、好家庭、好团队,厚植沁县正能量,滋养城市精气神。积极参与文明县城创建活动,共建你我满意的文明县城,共享安居乐业的美好生活。

二、改善城乡环境,共建美好家园。

积极行动起来,自觉做到爱护市容,不乱贴乱画,不乱写乱涂,不乱搭乱建;维护城市卫生,不乱扔乱倒,不车窗抛物;保持庭院清洁,不乱堆乱摆、污染环境;积极参加绿化美化净化环境活动,大力整治环境卫生、环境污染,全面改善城乡面貌,努力创造整洁优美、和谐有序的城乡环境。

三、维护公共秩序,提升公共文明。

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秩序,爱护公共设施。坚决摒弃乱闯红灯、乱抢道、乱停乱放、乱穿道路和乱插队等不文明行为,形成文明礼让的社会秩序和井然有序的交通秩序,创造安全、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积极参加爱护公物行动,保护、维修街道、广场、园林公用设施,勇于监督和举报损坏公物的不良行为。

四、擦亮窗口形象,树立行业新风。

公安、工商、交通、质监、食药等执法监管部门和医疗、金融、旅游、商务、公交、出租、市政、通信、餐饮等窗口服务单位,要以"塑文明行业形象、创文明服务品牌"为主题,深入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诚实守信,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树立行业文明形象,彰显水城特色品牌。

五、深化志愿服务,促进社会和谐。

党员、工人、青年、巾帼志愿服务队和广大社区志愿服务者,要大力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秉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精神,弘扬"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积极参加"四关爱""四文明""五贴近"志愿服务活动,多做善行义事,主动扶弱济困,推动形成崇德向善、诚信互助的良好社会风尚。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创建文明县城,我与文明同行。文明县城呼唤文明市民,文明市民创造文明县城。您的每一份努力,都会让沁县更加美丽;您的每一份辛劳,都会让沁县更加文明;您的每一份热情,都会让沁县更加温情。我们都是"好人县城"好市民,让我们携起手来,用我们的一言一行,展示文明沁县人的精神风貌;用我们的一举一动,扮靓我们的美好家园,为城市文明谱写新的篇章!

中共沁县县委宣传部 沁县文明办
2017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