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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县河长制办公室
关于沁县9条主要河流县、乡、村段三级河长的公告

为进一步统筹推进我县水环境治理保护工作,按照中共沁县县委办公室沁办发(2017)21号文件《关于印发〈沁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县9条主要河流县、乡、村段三级河长名单及联系方式向社会公布,以便于加强全县河湖、泉域水环境工作的协调联动、共治共管,并接受群众监督。

特此公告

201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