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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征集家训家规家书活动的启事

为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充分发挥家训家规家书、家风家教的典范作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引深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传播向上向善的正能量,在全社会营造家风好、民风淳、党风正、政风清的良好氛围,以全县上下的好家庭好家风支撑起全社会的好风气。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妇联、县新闻中心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好家训、好家规、好家书"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化家庭文明建设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代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家训家规家书征集为载体,深化家庭文明建设,发现一批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文明家庭,在全县上下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自觉从自身做起、从家庭做起,传承家训家规、讲好家书故事,为全县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二、活动时间

2017年5月1日—2017年9月30日

三、征集范围

(一)家训家规。以家庭和谐、孝道、劝学、向善、勤俭、励志为内容,采用格言、对联、诗词、警句等形式展现的家训家规,可以是家庭世代传承下来的,也可以是根据时代特点挖掘提炼出来的家训家规。家训家规内容要贴近生活,真挚朴实,积极健康,富有内涵。挖掘提炼出来的家训家规字数在100字左右为宜。

(二)家书。以为人处世、修身劝学、理家育子、和亲睦邻为内容,能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中华传统家庭美德,可以是短信、散文、评论、随笔等多种体裁;作品可以是祖上代代相传的,也可以是根据现实生活新创作的家书。新创作的家书字数在2000字左右为宜。

四、征集要求

(一)作品要求。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不得抄袭。作品内容要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切忌空话、套话、大话。古代家训家规家书要有简单的背景介绍,如有古文或生僻字要加以注释(图片要配以简单说明)。

(二)作品格式。作品标题为2号小标宋字,正文为3号仿宋字。作品须在文章末尾注明作者姓名、联系方式以及现代家书中所提及的人物姓名和职务。

(三)报送要求。纸质稿交至沁县新闻中心,电子版发至邮箱:qxxwzx@163.com,标题注明"家训家规家书"。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县文明办 任大鹏

联系电话:7022524

县妇联 张庆妍

联系电话:7022364

县新闻中心 井 娇

联系电话:3557899

中共沁县县委宣传部 沁县文明办

沁县妇女联合会 沁县新闻中心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