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现已进入汛期,水利部门特别提醒:各位家长要看护好自己的孩子,严禁在水库、塘坝、河道内游泳、戏水,预防溺水事件发生。
溺水是中国青少年和儿童非正常死亡的头号杀手,预防溺亡安全教育时刻不能懈怠。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我们迫切希望各位家长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不论你有多忙,要时刻把孩子的安全教育放到首位,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杜绝儿童和青少年溺水事故的发生!
亲爱的同学们:
暑假已至,同学们结束了紧张的学习,迎来轻松休闲的时刻!
但是,由于缺乏安全自护意识,近年来,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各类伤亡事故、特别是每年暑期涉及到中小学生的安全事故令人痛心。为杜绝此类悲剧的再次发生,我们向全县青少年儿童发出如下倡议:
1、树立防溺水意识
不在无家长或老师的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或在水边玩耍;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或玩耍;不擅自到水塘水库、水渠、河流湖泊等地玩水;把确保自身安全放在第一位,一旦发现有人溺水,要迅速就近向成年人呼救,千万不可贸然自行下水施救,以防止连锁溺水事故发生。
2、树立安全防范意识
要时刻给予自己注意安全的心理暗示,珍爱自己的生命。注意公共场所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不把珍贵物品、大额现金随身携带。外出游玩最好有家长陪同,或者和同学们结伴而行。如果遇到坏人坏事既要冷静、机智,敢于见义勇为、又要量力而行,及时拨打110报案。
3、强化规范操作
参加各类社会实践及其他户外活动要严格服从带队人员的指挥,严守操作规程,严禁擅自行动,防止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4、遵守交通秩序
行走要走人行道,骑车要行慢车道,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线,养成"一停二看三通过"的良好习惯。禁止骑车并行,禁止在公路上互相追逐、打闹、高速行驶;要服从交通红绿灯的指挥等。(12岁以下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车)
5、夜间交通安全
夜间行走一定要沿着大路走。大路上人多、光线充足,不容易发生危险。即使发生危险,交警也容易及时处理。如果不走大路,发生危险的概率相应增加,且危险发生后不容易及时处理。
6、注意乘车安全
乘公共汽车要先停稳后上下车,在车上要抓好扶手,头、手等身体部位不能伸出窗外,管好身边物品,防止扒窃;不乘坐无证黑车或超载车辆。
7、讲究饮食卫生,养成良好习惯
拒绝三无食品,不吃腐烂变质食品,不吃零食,不喝生水,不在小摊点上吃饭,不偏食,不暴食暴饮;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
8、假期出游
外出旅游,不随意和陌生人说话,防止上当受骗,防止不法分子盗窃财务;长途旅程的同学要尽量结伴,最好能有家长陪同一起出游。
9、远离高压线
过于靠近高压电线,即使不发生触碰,也可能会被电击。高压电线周围都有警示或安全距离标志,要注意避让或远离。
10、强化"防火灾、防触电、防侵害"意识
不吸烟、不玩火,不焚烧废弃物;不随意触摸各种电器、热得快、电热毯等电器。
11、未成年人不进入营业性歌舞厅、游戏厅、录像厅和网吧。
不沉迷网络游戏,不浏览内容不健康的网页,不与网友讨论不健康的生活,慎重会见网友。
12、紧急求助
遇到紧急情况及时拨打匪警(110)、火警(119)、急救(120)电话,并保护好现场和物证。报警时要讲清楚案发具体地点或明显建筑物等。
13、加强自我教育
培养自身良好的心理品质,与同学、老师保持和谐的关系,以积极的态度对待学习和生活。
青少年儿童是祖国和民族的未来,党和政府在关心着你们,父母和老师在牵挂着你们,全社会都在关爱着你们。相信你们一定会提高安全自护意识,珍爱生命、远离危险,平安度过一个充实愉快的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