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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
范区七大体系运行规程浅谈
刘耀清

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是依照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由所在地人民政府提出申请,以县(市、区)及以上行政区域为单位,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龙头带动、全民行动”的工作机制,围绕提高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工作,建立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组织机构,实施以农业化学投入品控制体系和疫情疫病监控体系为主的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并经质检总局组织考核且验收合格予以命名的县(市、区)。

2016年9月,我县被国家质检总局命名为“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县)”,这是县委、县政府近年来坚持“六条路径”生动实践的又一丰硕成果。

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授牌

我县被命名为“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县)”的战略意义在于:通过持续践行“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沁州黄小米质量安全示范” 七大体系运行规程的刻锻,把中国名米沁州黄小米的品质质量和品牌定位、控固在国际最高标准的“有机”品牌上,以此影响和带动全县农产品攀托在同样的“有机”天平上,以质量安全的农产品把我县掀向世界,让世界托起我县。

贯彻落实县政府与长治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署的合作协议,严格执行国家示范区建设标准,是保障出口沁州黄小米质量安全、确保示范效果的基石。国家级示范区建设标准要求建立和完善的组织保障、质量安全标准化、农业化学投入品控制、疫情疫病监测控制、质量安全追溯、预警通报与应急、宣传培训和诚信管理的七大管理体系,就是按照过程程序直至终端标准,形成从基地到销售终端全过程的追溯体系,持续提升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水平。

一、组织保障体系

县政府层面:按照县政府与长治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订的合作协议条款,在以县长为组长的“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领导组的坚强领导下,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职能,责任明确,各负其责,工作到位、效果到位。把示范区和各成员单位工作纳入县政府年度绩效考核,保障示范区《实施方案》落到实处,确保全县沁州黄小米不出现任何质量安全问题,运行稳定、正常、良好。

出口企业层面:组织保障体系要求,具有通过国家认证的有机、绿色沁州黄谷子种植基地和加工设施的企业是国家级出口沁州黄小米质量安全的示范企业,须规范执行 “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标准化”的产业化经营体系,严格执行国家有机标准和绿色标准,实施基地农资供应、技术指导、生产管理、质量检测和收购销售“五统一”制度,通过钢化企业法人、管理员、技术员、内检员、植保员、化验员、记录员、档案员八大员的岗位责任和依据考核确定薪酬的管理制度,形成标准执行的内检制度落实常态化、标准化的企业、基地基础层面的组织保障体系。

二、质量安全标准化体系

实施出口食品农产品标准化建设推进计划,建立具有符合出口食品农产品产地环境要求、按生产规程操作、有效控制农业投入品使用、种植过程全程质量安全监控,形成整个行政区划与国内外标准相一致的种植标准区。

一是对产地环境污染的防治监管,确保生态环境符合国家有机产品生产质量标准,为生产有机、绿色沁州黄小米提供优越而持续的生态环境。

二是对生产基地进行全面控制。种子、肥料100%使用《有机沁州黄谷子种植规程》和《绿色沁州黄谷子种植规程》、《地标沁州黄谷子种植规程》确定的种子品种和肥料品种,上述三部规程中没有的种子品种,不得使用;上述三部规程中没有的肥料品种,不得投入,彻底杜绝非生物农药投入,推广使用生物农药。

三是沁州黄小米质量安全标准统一执行国家有机产品标准和绿色产品标准、地理标志标准。由企业统一实行统一品牌,统一规划,统一供种供肥,统一技术规程,统一加工销售的“五统一”管理机制。把企业法人、管理者、技术员、内检员、植保员、化验员、记录员、档案员八大员的职能履行到位体系贯穿于沁州黄小米从种植到销售的全过程,按照有机和绿色标准、地标标准进行标准化操作。

标准化操作的验证标准是,沁州黄小米品质质量安全标准为以下3个方面:一是产品检测报告结果符合有机产品标准指标限值或绿色产品标准指标限值。二是内在品质指标为:蛋白质≥10.0%,脂肪含量≥2.0%,直链淀粉16.0%,铁≥15.0%,锌≥25.0%,铬=无。三是外在感官特征为色泽蜡黄,颗粒圆润,状如珍珠,晶莹明亮。

四是沁州黄小米生产出口企业积极开展国内外认证,有机认证、绿色认证、GAP、日本JAS、欧盟GLOBAL-GAP等,以及质量安全认证(如ISO9001、HACCP等),同时,在出口沁州黄小米种种植、生产、加工各环节广泛推广使用国际或出口国(地区)质量安全和卫生技术标准。

三、农业化学投入品控制体系

按照《出口沁州黄小米质量安全示范区农业投入品管理办法》,规范经营农业化学投入品的企业生产、流通、使用等相关环节的管理,按照农业投入品供应和县、乡镇、村三级配送体系或其它有效的配送控制体系进行配送;使用企业按照国家有机、绿色标准允许投入的投入品目录产品组织投入,对农业投入品的购买、领用、配制、使用剩余药物处理有专人指导且符合规范要求。职能部门对辖区允许使用的农业投入品和生产企业实施备案和营销考核管理,对相关经营人员进行专题培训,签订示范区农业投入品经营质量承诺书。监管部门定期对投入品市场进行巡查和监督,对专营专供店进行随机检查、执行有效的追溯程序;定期开展农资联合打假行动,查处违法经营农业投入品行为,同时发布企业质量安全诚信信息,以农业投入品经营企业为主体,在农业投入品的采购、储运、销售等各环节,形成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跟踪、信息可查询的全过程可追溯,以严密的农业化学投入品控制体系保障沁州黄小米的质量安全。

四、疫情疫病监测控制体系

以风险分析的理论与方法为指导,构建示范区风险监控网络和风险信息管理模块为基础的疫情疫病监测控制体系,做到早发现、早分析、早处理;构建全县范围内疫情疫病、有毒有害物质监测网点;制定并实施每年的监控计划,适时发布预警通报,风险评估报告,强化风险管理措施。

按照建立的疫情疫病监测控制体系、沁州黄小米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疫情疫病监测计划和控制措施,明确疫情疫病监测时间、地点、对象和实施部门,有专业人员进行疫情疫病监测,并且做到记录真实、完整,对发现的疫情疫病实施有效防控措施。

五、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体系要求建立完善的沁州黄小米质量安全可追溯信息平台,完善种植基地、生产加工、包装、运输记录和标识等等严密的追溯体系,实现对产品的有效追溯。

优化企业生产流程、细化生产管理,做好基地农业投入品、产品加工包装、储存销售等关键环节生产档案记录,通过对电子追溯系统和纸质系统追溯体系的追溯,实施对出口产品生产全过程的有效监管。对一旦发生的重大疫病疫情、检出农药残留物严重超标等农产品安全卫生问题而被进口国启动停止进口程序或封关等重大突发事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有效地进行规范性处理。

体系要求有效利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实验室、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和检验检测站、沁州黄小米质量安全可追溯“二维码”信息平台,对沁州黄谷子生产、加工、销售进行全过程的信息收集记录,形成完整的追溯体系。

六、预警通报与应急管理体系

按照预警通报机制和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理体系,对风险信息进行研判、处置,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落实农药残留、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控制方案和措施,明确监控项目、监控产品、地点、时间、抽样数量与实施部门;对病虫害、农药残留、重金属等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及时发布预警通报,采取控制措施,进行跟踪验证。

根据《沁县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农业绿色防控技术规程,全面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生物防治。确保病虫害测报点正常工作。

落实《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要求,构建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流程图。组织开展沁州黄小米质量安全监测专项行动,进行风险监测。对不合格沁州黄小米及其生产主体实施检打联动、依法查处。

七、宣传、培训、诚信管理体系

充分利用外贸促进政策资金支持出口企业,加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的对外宣传推介力度;组织企业参加相关展会及经贸活动。支持企业开展反倾销、反补贴应诉;利用好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搭建出口平台,推动示范区企业与国际、国内大中型超市、市场对接,拓展国内外市场,充分发挥长治检验检疫局的职能作用,为出口企业提供贸易便利化和信息服务,在出口沁州黄谷子、小米企业分类管理和进出口企业诚信管理工作基础上,建立出口沁州黄小米报检通关快速服务通道,优先办理检验检疫手续,减少抽检频次和抽样数量,降低口岸查验比例,提高通关效率。

建立国家有机、绿色标准和出口标准的系列化培训体系和先进科技推广和人力资源提升体系;制定失信行为举报、被惩戒者申诉及复核、守信企业鼓励和失信企业惩戒制度;开展信用评价、建立诚信承诺制度及“黑名单”制度。

《沁县失信投诉举报管理制度》、《企业信用报告制度》、《诚信评价与奖惩机制》、与农资经营户签订农业投入品经营诚信保证书,沁州黄谷子和小米企业诚信经营承诺书,以及常态化的诚信监督机制运行情况,是国家检验检疫局总局年度审核的重要内容,旨在持续提升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