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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扩招县森林消防队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增强我县森林火灾的扑救力量,确保全县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森防指的要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县森林消防大队扩招队员40人。

一、 报名时间、地点

2017年6月18日上午8:00至下午18:00,在县人才就业信息中心(县城红旗街155号)统一进行报名,预报比例不低于1:1.5,比例不达时顺延报名时间。

二、招聘人数:40名

三、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先复员退伍军人、优先贫困家庭、优先有体育专长的适龄青年。

四、具体条件

① 热爱林业事业,有高度责任心。

② 年龄18—30周岁(1987.06.18—1999.06.18出生)。

③ 文化程度:初中以上。

④ 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在4.5以上、身高在1.60米以上男性。

⑤ 凡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一律不予招聘。

五、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报名、体检、体能测试、资格审查等程序进行。

1、报名:凡符合条件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军人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2张)到人才就业信息中心报名。

2、体检:报名后申领《体检表》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统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后,方可进行体能测试。

3、体能测试:由体育中心统一组织,按成绩择优录用。

4、资格审查:体能测试合格者,在2个工作日内由林业、民政、公安等部门对其统一进行资格政审,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

六、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期拟定三年,试用期3个月,每人每月工资1500元,伙食费400元/月/人(由单位集中使用),集中统一食宿,实行军事化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月工资为1700元(以月考核计发),并按规定交纳养老、医疗、生育、意外伤害保险。

县人才就业信息中心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