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4月2日清明期间,田艳回乡扫墓时,不遵守野外用火禁令,引发大火,给我县造成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和生态损失,田艳本人也付出了惨重代价,以失火罪关押在长治看守所,失去教师工作和人身自由的她,将等待法律的严惩及漫长的牢狱生涯。当前天干物燥,正处森林防火特险期,护林防火形势严峻,为了进一步警示广大干部群众,时刻绷紧护林防火这根弦,处处要遵规守法不胡乱作为,本报专门就此次失火事件对田艳进行了专访,希望通过田艳声泪俱下的悔过和高昂惨痛的代价给我们予进一步的警示教育。
"我特别后悔"
"进来看守所15天了,天天以泪洗面,深刻检讨自己并写下了悔过书"
"希望通过报纸和电视向全县人民说声'对不起'"
田艳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4月2日中午为父母上坟时,田艳置政府野外用火的禁令于脑后,烧纸引发山火,最终导致惨剧发生。
火灾发生后,全县干部群众全力以赴救火。田艳被县公安局拘留。从案发到现在整整15天时间,田艳每天都在悔恨中度过,身心受着极大煎熬。
田艳说,事发当天,她从潞城回来老家漳源镇朝底沟村已经中午12点多,按照沁县习俗必须在中午以前上坟烧纸,否则害怕她父母收不纸钱,由于心存侥幸,所以急忙带着大儿子上了山上坟烧纸,结果引发火灾。"田艳边哭边向记者回忆当时的情景。
"大火已经酿成,悔恨也无法弥补造成的损失。"田艳说到。通过她的惨痛经历希望告诉广大老百姓一个深刻的教训。清明给亲人上坟烧纸表面看起来是孝顺,实则不过是心理安慰罢了。摒弃传统守旧的祭奠方式,最好生前多陪伴,多照顾,而不是去死后多烧纸钱来安慰自己,自欺欺人。另一方面,要严格遵守野外用火的规定,不管出于什么目的,千万不能存在侥幸心理,要坚决抛弃任何幻想,严格遵守政府禁令,绝对不要在野外用火,不仅清明上坟不要在野外烧纸,其他野外用火也是严令禁止的,特别是现在即将进入春播期,好多乡亲有烧荒燎坡、烧秸秆的习惯,这都是在以身试法,拿自己的自由和幸福在作赌注。野外用火,小则拘留罚款,大则难免牢狱之灾,由于自己的违法违规行为,不仅丢了工作,还的坐牢……
田艳说,这次教训,对她来说是一生的忏悔,侥幸心理要不得,违法违规更可怕,作为一名小学老师,自己常常告诫学生要守法律,讲规矩,让学生不要玩火,可自己却一时糊涂,触犯法律,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田艳说,她出狱后,一定会严格时时刻刻遵守法律法规,再不干糊涂的事,会用余生去栽树植绿,用行动弥补自己违法酿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