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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沁县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和2017年财政预算的报告
——2017年3月2在沁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沁县财政局局长 杨宏斌

一、2016年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过去一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财政工作紧紧围绕我县“实施六大战略、提升六条路径”的总体部署,抓收入抓引资抓管理,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实现了财政收入稳步增长,重点支出全力保障,财政改革顺利推进,财政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圆满地完成了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各项决议。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沁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8789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11764万元,债券转贷收入10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286万元,调入资金835万元,上年结余8742万元,收入合计136416万元。

2016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20593万元,加上上解支出1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063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286万元。

收支相抵,公共财政预算结转5459万元。

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情况及结构

2016年,沁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8789万元,为年初预算7940万元的110.69%,比上年增长13.2%。分项目看:

税收收入完成3585万元,占预算3466万元的103.4%,同比下降17%。由于从2016年6月份全面推行“营改增”,增值税留县收入完成820万元,占预算757万元的108.32%,增长91%;1-5月份营业税留县918万元,减少51%;企业所得税留县211万元,占预算319万元的66%,下滑37%;个人所得税留县150万元,占预算133万元的112.78%,同比增长68.5%;另外,城市建设维护税等小税种完成1481万元,同比下降6.4%。

非税收入完成5204万元,占预算3875万元的134.3%,同比增长50.9%。其中:专项收入完成840万元,占预算880万元的95.45%,增长25.37%;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369万元,占预算400万元的92%,同比下滑61%;罚没收入完成3156万元,占预算2070万元的152.46%,比上年增长了2倍多;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715万元,占预算400万元的178.75%,增长1%。

2、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项目情况

2016年,沁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达到120593万元,占调整预算126052万元的95.67%,占上年126793万元的92.11%。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13万元,占调整预算8160万元的96.97%,比上年7508万元增长5.39%;

国防支出51万元,占调整预算51万元的100%,比上年118万元下降56.8%;

公共安全支出4609万元,占调整预算4609万元的100%,比上年4957万元下降7%;

教育支出19767万元,占调整预算20567万元的96.1%,比上年28565万元下降30.8%;

科学技术支出523万元,占调整预算554万元的94.4%,比上年557万元下降6.1%;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244万元,占调整预算2360万元的95.08%,比上年2293万元下降2.1%;

社会保障支出25689万元,占调整预算26182万元的98.06%,比上年18550万元增长38.4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813万元,占调整预算14126万元的97.78%,比上年13219万元增长4.49%;

节能环保支出2297万元,占调整预算2388万元的96.19%,比上年2060万元增长11.5%;

城乡社区支出1238万元,占调整预算1299万元的95.3%,比上年1258万元下降1.5%;

农林水支出31059万元,占调整预算33234万元的93.46%,比上年35982万元下降13.7%;

交通运输支出1307万元,占调整预算1902万元的68.72%,比上年796万元增长64.2%;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37万元,占调整预算688万元78.05%,比上年462万元增长16.23%;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76万元,占调整预算176万元100%,比上年220万元下降20%;

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27万元,占调整预算27万元的100%,比上年24万元增长12.5%;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973万元,占调整预算1347万元72.23%,比上年2751万元下降64.63%;

住房保障支出7847万元,占调整预算7859万元99.84%,比上年7319万元增长7.21%;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88万元,占调整预算188万元的100%,比上年132万元增长42.42%;

债务付息支出335万元,占调整预算335万元的100%。

据统计,2016年,沁县教育、卫生、社保等八大民生支出103239万元,占当年一般预算支出120593万元的85.6%。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5507万元,其中:县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362万元,比上年1304万元增长4%;上级补助收入1842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100万元;上年结转1203万元。

2、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4545万元,占去年8760万元的51.88%。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完成2236万元,同比减支2148万元;新建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支出完成846万元,同比减支1728万元等。

3、按基金管理规定,当年上解上级支出1万元,调出资金60万元,年终政府性基金901万元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三)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3957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221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628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4455万元。再加上上年结余7034万元,全年收入合计30991万元。

全县社保基金预算支出18507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322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505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1129万元。年末社保基金滚存结余12484万元。

上述公共财政、政府性基金、社保基金三类预算执行情况仍为月报数,待县级财政决算由省市财政部门核定批复后,再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四)落实县人大预算决议及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按照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的有关决议,以及县人大财经委的审查意见,县财税部门围绕“六条路径、六大战略”总体思路, 抓收入促支出,引资金上项目,惠民生保重点,推改革强管理,确保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1、应对得力,收入增长。2016年全面推行“营改增”后,财税部门一是积极落实国家“营改增”减税政策,将“营改增”改革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继续实施小型微利企业低税率并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全面清理12项涉企行政性收费,千方百计减轻企业负担。二是建立了财税协作机制,国地两税密切配合,积极应对“营改增”,实行业务人员互派、征税大厅互驻、征管信息互享、纳税业务互办,还联合开展全县13户规模以上“营改增”管户的税收稽查,实现当年“营改增”增值税完成1469万元,占年计划1060万元的138%。三是加大收入调度,在税收下滑的情况下,财政部门大力组织非税收入,其中罚没收入全年完成3156万元,同比增长了2倍多;专项收入完成840万元,也同比增长50%,通过非税收入及时跟进,确保收入完成上级考核任务,确保财政收入稳步增长。2016年,我县省市考核的地方财政收入累计完成9362万元,完成年计划7923万元的118%,进度全市第一,比上年8510万元增长9.58%,增幅全市第三。

2、多方引资,服务大局。财政部门围绕全县工作重点,多方争取资金:一是争取上级转移支付3928万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3178万元,缓解全县公教人员增资压力;还争取各类专项资金5000万元,支持了扶贫攻坚、生态功能区建设等重点工作;二是争取各类债券资金6300万元,全力支持集中供热、供水管网、农村公路提质改造等县重点工程;三是积极推动“PPP”

项目试点,财政部门成立了“PPP”项目管理中心,去年以县城集中供热项目为重点,积极开展28个项目评估包装和招商推荐工作,先后和省建工集团、四冶、中冶华天、北控等央企、财团对接,并取得了积极进展。

3、创新思路,依法理财。财政部门围绕管好用好财政资金,勇于探索,敢于担当,力求改革创新生财力,精细管理增效益。一是抓存量资金盘活。根据省市存量资金管理办法,年初把各部门2014年前未使用结余结转资金1998万元,收回财政重新安排使用;还盘活以前年度结余滞留扶贫资金2860.32万元,重新分配,集中用于产业扶贫。二是抓脱贫资金整合。财政部门围绕“脱贫攻坚”,年初即开展财政专项资金小整合,涉及“一事一议”、革命老区等财政专项1700万元;下半年积极推动涉农资金大整合,涉及13个部门、9大类、83项类1.08亿元涉农资金,两项共计1.25亿元,做到“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出水”,实现脱贫及涉农资金整合的“聚集”效应。三是抓制度理财。当年财政部门先后出台了《沁县统筹整合财政资金推进精准扶贫实施方案》、《沁县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沁县部门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办法》、《沁县三公支出管理及公开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坚持制度管人、管事、管财,实现了依法理财。

4、聚焦民生,全力保障。县政府把当年新增财力基本用于民生,全县2016年民生支出占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5.69%,高于全市平均水平4个百分点。一是全力保障增资政策足额落实。县政府增加支出5000余万元,落实公教人员预增资政策,兑现了乡镇工作人员补贴,提高了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比例和公安干警警衔津贴标准。二是全力支持脱贫攻坚。全县2016年财政扶贫投入9875万元,整合各类资金1.25亿元,大力实施 “六个精准”、“五个一批”,当年易地移民搬迁721户2179人;设立扶贫风险保证金400万元;超额完成1903户、5752人和31个贫困村整村退出的脱贫任务。三是落实教育惠民政策。安排义务教育资金17794万元,全县15062名公立、私立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平等享受到国家免除学杂费政策;1652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寄宿子女生享受寄宿生生活补助;534名农村家庭贫困幼儿享受国家资助;700名家庭困难、品学兼优的高中生享受免学费或国家助学金等。四是全面提高民生保障标准。社保支出当年完成25673万元,同比增长38%,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10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达到每人每月5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财政补助达到每人每年45元。五是全力保证重点民生工程,县政府千方百计筹措县级资金2000万元,申请亚行贷款8700万元,用于集中供热项目建设和运营,实现了当年建成,当年供热;落实资金2100万元,支持了供水管网改造和文庙巷等县城街巷改造;投资1000余万元 ,全力支持了“五道五治”的顺利开展。

5、深化改革,强化监督。一是抓绩效管理。通过信息系统建设,申报2016年绩效目标325个,涉及项目资金3.29亿元,通过单位自评、部门复评、中介第三方考评等方式,完成95个项目评价工作,涉及项目资金2.76亿元,按事前绩效目标设定、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的模式,重点项目支出全部纳入全程绩效监管范围。二是抓内控建设。通过专题业务培训、信息平台构建等办法,推动全县155个行政事业单位落实内部控制建设任务,明确财务管理的薄弱环节、风险防控,逐步构建 “不能腐”的财政防火墙;三是抓“三公”压缩,通过深化公车改革、推行公务接待公函清单制、“八项规定”专项稽查等措施,从严控制“三公”经费。2016年,全县财政安排“三公”支出255.14万元,比上年344.9万元压缩26%,其中公务接待费20.51万元,比上年85.4万元压缩76%,公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34.63万元,比上年259.5万元压缩9.6%。四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通过债务锁定、预算管理、联合清理等措施,2016年底各类政府性债务余额2.61亿元,同比压缩3%,低于省市核定的2.82亿元的债务限额。五是抓预算公开。按照法定期限,县级预决算和155个单位的部门预决算及“三公”信息全部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公开率达到100%。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县财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是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县政协监督和支持的结果,是全县财税干部共同努力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县财政预算执行中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一是财源匮乏。一方面税收完成困难,2016年同比下滑11%,而且仍有继续下滑的可能;另一方面非税收入一次性增收因素突出,2016年清理历年非税入库2300万元,占当年非税收入5204万元的44%,存在上年即期增收因素转化为今年减收因素的可能。二是“营改增”对我县减收影响明显。由于营业税从地方税种变为中央共享税种,预计2017年影响地方财政收入1000万元以上。三是民生支出压力大,我县民生事业历史欠账较多,今年脱贫攻坚进入决胜期,“76355城建化提升行动”全面铺开,省市新的民生实事仍在出台,都需县级财政配套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听取代表和委员的意见建议,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关于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县委十三届三次全会暨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我县2017年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治晋理政总方略,提升“六条路径”,实施“六大战略”,进一步加强财源培植征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财政绩效管理,完善财政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为我县脱贫攻坚和全面小康提供强有力的财力保障。

根据以上指导思想,2017年全县预算草案安排如下:

(一)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我县地方财政预算收入县计划为6780万元,县奋斗计划7062万元,力争与去年地方财政收入实际完成数持平。

按公共财政预算口径:我县2017年总预算财力93811万元,相应安排一般预算支出93811万元,占上年年初预算104723万元的90%。

预算支出主要项目有: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25万元,占上年7217万元的109%;

公共安全支出4295万元,占上年3902万元的110%;

科学技术支出463万元,占上年518万元的89.4%;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745万元,占上年1465万元的119%;

教育支出17359万元,占上年18022万元的96.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364万元,占上年20833万元的102.5%;

医疗卫生支出9263万元,占上年12315万元的75.2%;

环境保护支出1002万元,占上年1597万元的62.7%;

农林水事务支出16678万元,占上年23096万元的72.2%等。

按可用财力预算口径:我县2017年一般预算财力为93811万元,减去本年专项转移支付12461万元、上年结转5459万元和本年专项支出15335万元,可用财力达到60556万元,比上年57332万元增长5.6%,净增3224万元。

可用财力主要用于安排两个方面:一是个人部分安排47540万元,占上年的48058万元的99%,占可用财力的78.5%。

二是公用部分拟安排13016万元,比上年的9274万元增加 3742万元,占可用财力的21.5%。其中包括:

1、保证政权机构正常运转拟安排2021万元,比上年1732万元增加289万元,主要是根据县城集中供热等新要求,为县政府大院外行政事业单位提高人均公用经费500元,达到人均3000元。

2、配套事业费拟安排3392万元,比上年3470万元减少了78万元。在取消了个别已完成的民生项目配套的基础上,主要增加项目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及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经费增加250万元;新农合县配套增加6万元;公立医院改革增加7万元。

3、债务还本付息支出拟安排632万元,比上年627万元增加5万元。安排水城建设项目贷款还本付息210万元,城南棚户区改造贷款利息60万元,政策性挂账利息69万元,偿还国债转贷资金本息11.16万元,地方债券还本付息282.02万元等。

4、当年重点工作安排资金3619万元,比上年1159万元增加2460万元。新增安排脱贫攻坚专项经费1000万元,“五道五治”专项经费1000万元,旅游公路配套300万元,开发区规划经费300万元等县级重点工作经费。

5、专项支出安排1793万元,比上年2126万元压缩333万元。主要安排粮食企业改革人员退养金和储备粮补贴,新农村建设,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以及各部门的业务费和项目支出等。

6、预备费160万元。根据新《预算法》规定,再次安排预备费用于应急支出。

7、上解上级支出1399万元。此项为沁县中学上划后财力上解。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1、收入情况:2017年我县基金收入5884万元,其中县级收入计划4780万元,上级专项203万元,上年结转901万元。

2、县级基金支出规模4909万元,预算安排情况如下:

县级重点工程1000万元,县城集中供热运行费2000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县级配套200万元,保障性住房50万元,征(占)地及拆迁补偿700万元,新增债券利息及发行费150万元,土地出让业务费支出420万元,城建配套费返还93万元,污水处理项目36万元,农业土地开发63万元,水城建设工程款197万元。

(三)社保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43916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456万元;机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3365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7095万元。加上三项基金年初结余7971万元,收入总计51887万元。

本年社保基金预算支出42431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457万元;机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3320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支出6654万元。年末社保基金滚存结余9456万元。

三、服务大局,狠抓落实,圆满完成2017年预算

2017年,我县财政形势复杂严峻,税源企业依然匮乏,预算收支矛盾异常突出。对此,全县上下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 “六条路径、六大战略”治县方略,坚持狠抓收入,坚持民生优先,坚持依法理财,确保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

(一)增收节支,保证收入不滑坡

加强财源建设。要通过争取省市对口产业扶持资金,大力支持有机食品加工提质、水制品产业提效、服务业发展提档、新兴产业提速等四项转型升级专项行动;要通过财政投资、信贷担保、项目申报等,重点支持县政府确定59项“六大工程”重点项目,其中潞宝集团油用牡丹籽油加工、新能源发电项目等项目要开工建设,恒通新能源6.8万吨焦炉煤气制液化天然气项目、沁州黄2万吨中老年营养小米粉、汾酒集团生态循环产业、沁园春矿泉水等转型项目年内达产达效;要通过财力倾斜、财税优惠、政策配套等措施,重点服务支持沁县农业科技开发区建设,把开发区建设成我县投资洼地、产业福地和综改转型高地,共同发展沁县的财源税基。

加强收入征管。一要加强税收精准征管,要进一步加大对我县重点行业、重点骨干税源企业和新建项目的跟踪监控力度,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通过优化服务,动态监管,有效堵漏增收;二是深化非税收入征缴体制改革,加大专项稽查,保证依法依规征缴。税收和非税收入齐抓,力争2017年地方财政收入不出现滑坡。

强化节支措施。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要“零”增长;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结算,提高公务消费透明度;严控办公用房新建改建和公务车更新配置。

(二)优化结构,保障民生不动摇

保工资保运转。2017年财政预算首先是打实打足工资性支出,确保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确保公务用车补贴、乡镇补贴、警察津贴等政策落实;保证公积金单位缴费比例再提高一个百分点;其次是保证政权机关正常运行,再提高政府大院外单位公用经费标准500元,做好部门之间基本支出预算平衡,努力保证单位的刚性支出。

惠民生促发展。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基本条件,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强财政政策与就业创业政策配套衔接,认真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支持采取创业培训、购买公益岗位、加强劳务输出等措施扩大就业;继续支持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取消药品加成,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实行分级诊疗,扎实推进乡村卫生标准化建设;加强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并轨,实行全民参保登记制度,开展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支持各种类型的养老服务机构发展。

抓脱贫带“三农”。以脱贫攻坚为引领,以农业供给侧改革为抓手,统筹推进“三农”工作:一是县级投入要“翻番”,2017年县级安排的脱贫攻坚资金达到1000万元,比上年县级实际投入翻一番,重点用于特色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等“八大工程”,充分发挥财政引领作用;二是整合力度要“大”,根据《沁县关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推进精准扶贫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要求,将9大类83项1.5亿涉农资金全部纳入整合范围,并大力引导国企、民企及社会各界参与,积极推广“企业+基地+贫困户”的龙头带动型、“企业+政府+贫困户”的资产收益型等扶贫模式,充分发挥各类资金在精准扶贫中的“集聚效应”;三是资金下拨要“快”,全面取消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简化拨款流程,实行资金预拨,全部国库直接支付,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是资金管理要“严”,加大扶贫资金监管、监察和审计,特别是继续实行部门连续两年未使用的上级扶贫资金、一年以上未使用县级扶贫资金财政收回统筹安排的办法,绝不允许出现资金积压花不出去的情况。

(三)依法理财,改革创新不松懈。

推进预算管理改革。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基本支出预算要完善定员定额标准,项目支出预算要突出项目库建设,规范从项目储备、申报到项目预算编制、执行的“一条龙”管理;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3年滚动财政中期规划;建立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切实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推动财政扶持方式改革。一是财政政策金融化,以污水垃圾处理、市政管网、旧城改造、新城建设等县城“七大城建工程”和开发区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PPP”模式,当前要做好项目包装、评估、招商工作,积极寻求社会资本、金融资金合作,力求取得实质性突出;二是财政资金杠杆化,盘活部门存量资金,尝试建立城建、产业扶贫等专项发展基金,以资金投资参股、项目贴息、政府购买服务等灵活丰富的形式,拉动社会投资,撬动金融资本,支持旅游公路建设、农村公路建设、住房建设等“六个完善”和美丽乡村、旅游扶贫村等“三个争创”,发挥财政资金“乘数”效益;三是项目投融资市场化,依法依规合理利用金融产品,通过我县财兴担保公司、财苑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等投融资平台,加强与农发行、国开行、县信用联社等金融机构对接,创新“助保贷、脱贫贷、联动担保、股权投资、专项债券”投融资方式,缓解我县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并为我县“76355”城镇化提升行动提供资金保障。

推进财政监督管理改革。推进财政专项资金监督和《预算法》、《会计法》执法检查,加强对重点民生工程、重大项目建设等重要领域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县级项目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开展5个以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试点,强化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的有机结合,提高评价结果反馈率、公开率和综合利用率;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严格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千方百计化解存量政府债务,提高债务风险管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