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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7年3月4日沁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沁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海明所作的《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正确履行检察职能,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目标,以加强司法规范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大力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水平。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着力提高司法水平和司法公信力,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推进法治沁县建设,开创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局面,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