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沁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关于沁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7年3月4日沁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沁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院长王卫东所作的《沁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县人民法院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一主线,大力提升司法能力,树立法治权威。积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审判质效。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着力提高司法水平和司法公信力,充分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更好地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推进法治沁县建设、开创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局面,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