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沁县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第二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沁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沁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郭建宇主席代表政协第十四届沁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并对常务委员会一年来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会议认为,报告对去年工作的总结符合实际,对今年工作的建议切实可行。报告全面贯彻了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了省委治晋理政总方略、县委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县委十三届三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体现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基本原则,对做好政协今年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会议要求常务委员会要认真组织政协委员,按照中共沁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和县委十三届三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尤其是县委书记卢展明对政协工作的要求和希望,认真落实《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主动协助县委、县政府寻求最大公约数,画出民心民愿的最大同心圆,凝聚发展共识,汇聚发展正能量,着力提升政协履职水平,为开创我县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局面,推动“北方水城·美丽沁州”新发展,撸起袖子加油干,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