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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

本报讯 记者 王艳 1月20日上午,我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和"七五"普法规划情况的报告》、《关于<旅游法>"一法两例"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道路交通法>执法检查视察情况的报告》、《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关于全县脱贫攻坚资金使用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县社会矫正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还通过了《沁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和《沁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沁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刘光清指出,过去的一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推进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应有的职能作用。

对于今后的工作,刘光清要求,一要扎实推进"七五"普法。二要全力促进脱贫攻坚。三要积极发展旅游产业。四要加强社会矫正管理。五是强化道路交通执法。六是认真落实代表建议。七要及早筹备人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