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劳动者欠薪的问题如何快速有效解决?事实上,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每年都会以不同的形式进入大众视野,欠薪与讨薪,似已成为年终岁末挥之不去的话题。
近年来,欠薪问题不再是简单拖欠工资,已经上升为更深层次的矛盾。在欠薪问题已经出现时,很多人由于缺乏法律常识,往往会采取一些过激的方式,进而引发用工双方暴力冲突,继而出现越级群体上访等事件。
最终,劳动者不仅无法及时拿到自己的血汗钱,反而使自己陷入更加被动的局面。通常建筑行业、饮食行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三类行业是欠薪高发行业,劳动者一定要通过“学法、知法、用法”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那么,劳动者如何从自身角度有效预防被欠薪呢?
首先,签订劳动合同。一旦发生劳资纠纷,有合同为凭证,劳动监察部门在介入后取证方便,更有利于解决问题。部分劳动者往往只与企业订立口头协议,在发生劳资纠纷时,苦于无凭无据,劳动监察部门欲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也无能为力。此外,能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在用工方面往往比较规范。
当劳动者已经遭遇欠薪,如何依法讨薪呢?
首先必须明确欠薪和恶意欠薪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对于恶意欠薪的发生往往伴随着欠薪者隐匿财产或故意不支付的行为,让没有侦查权的行政机关和劳动者本人举证,根本不现实。但在恶意欠薪入刑后,取证的责任就落在了具有侦查权的公安部门身上。恶意欠薪入刑对于打击恶意欠薪行为具有积极的意义。 “恶意欠薪入罪”,彰显了国家对这一问题“零容忍”的态度。
在已遭遇欠薪时,劳动者根据自身情况可以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应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全部相关证据。这些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作证(工卡、厂牌、出入证等)、收入证明如工资条、工作证明如考勤表或签到表、派工单等能够证明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以及收入、工作时间等相关证据。所以,提醒劳动者在平时工作中,一定要有自我保护意识,注意固定和保存相关证据。
如果劳动者在平时工作前、工作中学会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保存好相关证据,那么,劳动监察部门通过“事前预防、事中调解、事后治理”的工作方法,即可更加迅速的处理好欠薪工作。
新的一年,县人社局将继续要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加大打击力度,进一步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劳动用工情况的监管力度,积极预防和及时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对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力求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针对辖区内发生的恶意欠薪案件,符合恶意欠薪移送条件的,将依法移送公安部门,切实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有效维护我县良好的劳动用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