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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沁县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和2016年财政预算的报告
——2016年8月28日在沁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沁县财政局局长 杨宏斌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沁县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提交大会审议,并请列席大会的政协委员和同志们提出意见。

一、“十二五”财政工作简要回顾

过去五年,是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五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县财政工作围绕“六条路径”,助推“六大发展”,抓收入抓引资抓管理,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实现了财政收入较快增长、重点支出较好保障、财政改革顺利推进、财政管理水平显著提高的明显成就。

(一)财政收入稳步增长。财税部门始终把收入放在工作首位,2015年全县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市县两级)完成8510万元,比2010年5701万元增加2809万元,年均增长8.3%;其中县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015年完成7764万元,比2011年5050万元增加2714万元,年均增长9%,收入规模不断壮大。

(二)综合财力快速增加。经努力争取,2015年沁县一般性转移支付达到63890万元,比2010年26763万元增加37127万元,年均增长19%,优先保证了全县公教人员工资津贴的足额发放; 2015年专项转移支付44948万元,比2010年20244万元增加24704万元,年均增长18%,有力支持了我县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三)财政支出“两增一减”。一是工资性支出大幅增长。2015年,我县工资性支出4.42亿元,比2010年的1.99亿元增长1.2倍,公教人员津补贴、绩效工资、烤火费、公积金等个人部分均基本达到省市标准,补齐了市县差距。二是民生支出大幅增长。2015年全县教育卫生等民生支出完成10.85亿元,比2010年4.07万元增加6.79万元,年均增长21%。财政连续5年提高城乡低保、医保、农保、五保和新农合补助标准,民生提标工程全部落实。三是“三公”支出大幅压缩。2015年全县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44.9万元,比2010年1125万元减少780.1万元,年平均压缩25%左右。全县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通过压缩一般性行政支出,集中财力保证了重点民生支出。

(四)财政改革全面推进。“十二五”期间,多项财政改革政策落地生根,集群推进,成效显著。一是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现“全覆盖”。全县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县乡行政事业单位达到212个,2015年集中支付金额11.9亿元,初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二是财政预算全面公开。从2014年开始,县级财政预决算、全县154个单位的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全部在沁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三是预算绩效管理全面起步。我县以50万元以上项目支出为重点,通过事前项目绩效目标设定、事中执行监控、事后绩效评价,力求“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在财政部组织的全国县级财政支出管理绩效考评中,我县2012年度在全国1985个县市区中排名92名,取得了全省第4,全市第1的好成绩(其中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全国第一),2013年和2014年度也均名列省市前列。四是地方政府债务改革成效显著。深入开展债务清理甄别锁定,把政府债务收支逐步纳入公共预算管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目前全县政府债务余额2.44亿元,严格控制在省市下达的债务限额2.71亿元以内,实现了“负增长”。

二、2015年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15年,全县财税部门认真贯彻新修订的《预算法》,坚持依法组织收入,积极争取各类资金,服务“六条路径”;坚持厉行节约,着力改善民生,支持“六大发展”;坚持改革创新,推进财税改革,助推“六大提升”,为我县经济跨越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财力保障。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15年,沁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7764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10423万元,债券转贷收入698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025万元,调入资金2581万元,上年结余17566万元,收入合计149339万元。收入总量的增加,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相应变动,支出调整预算为135387万元,其中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26793万元,加上上解支出8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081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786万元。收支相抵,公共财政预算结余结转8594万元(见表三)。

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情况及结构

沁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7764万元,为年初预算7444万元的104.3%,比上年增长2.83%。分项目看(见表一):

税收收入(留县部分,下面各税种均为留县部分)完成4316万元,为预算的104.71%,同比下降1.75%。其中:增值税完成429万元,为预算的98.85%,增长6.98%;营业税完成1878万元,为预算的91.12%,增长10.6%;企业所得税完成335万元,为预算的132.41%,增长31.89%,增长原因是烟草公司所得税汇算清缴增加140万元;个人所得税完成89万元,为预算的66.4%,下降36.4%,下滑原因是2014年有檀山皇股权交易的一次性增收因素。另外,城市建设维护税等小税种完成1858万元,同比下降16.7%。

非税收入完成3448万元,为预算的103.79%,同比增长9.22%。其中:专项收入完成670万元,为预算的78.82%,增长1.98%;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1025万元,为预算的141.97%,与上年持平;罚没收入完成1022万元,为预算的85.17%,与上年持平;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708万元,为预算的128.7%,增长284%,主要有公安局大楼拍卖出让一次性增收因素。

2、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项目情况

沁县第十五届人代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公共财政预算支出91325万元,在实际预算执行中,由于上级追加专项指标较多,公共财政支出预算也相应增加,年终预算支出达到126793万元,比上年101488万元增长24.93%。主要支出项目有(见表二):

——教育支出28565万元,同比增长36.21%。投入学前教育资金2110万元,完成了8所公办及村办幼儿园的改扩建工程,落实了500余名家庭困难学前幼儿每人2000元资助计划,推动农村学前“三年教育”普及;投入义务教育阶段经费17288万元,推动教师工资改革及养老保险制度推行,重点加强了对全县67个百人以下农村教学点经费倾斜;拨付资金2611万元,落实了全县寄宿制学校营养餐 “全覆盖”,还重点支持了五中宿舍楼等农村义务教育薄弱校改造提升工程。

——医疗卫生支出13219万元,增长24.02%。投入6680万元,支持了民生提标工程,其中新农合县级财政补助标准从340元提高到380元,全县参合农民达到115514人,参合率达到98%以上;投入4310万元,重点支持人民医院外科楼、中医院住院楼和南里等三个乡镇卫生院建设,推动了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药物制度两个“全覆盖”;还投入742万元,支持计生奖励扶助、免费技术服务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550万元,增长28.67%。投入2444万元,对60759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对象给予了缴费补助,对21010名6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了基本养老金;拨付城乡低保资金4211万元,为全县4297名城市低保对象每月提高补助标准23元,为8787名农村低保对象每月提高标准20元;投入1316万元,用于义务兵优待、退役士兵安置、老年人事业发展;筹集1023万元,确保各项再就业政策全面落实,实现全县新增各类城镇就业2789个,转移农村劳动力2898人。

——农林水事务支出35513万元,增长17.09%。用于水利项目资金6015万元,新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15处,开工建设西汤水库新水源工程建设,实施了郭村、松村等地基本农田建设和流域治理工程,新增水土流失控制面积12平方公里;用于林业项目5123万元,全年新增“两山、两网”造林面积4.51万亩,还完成千泉湖湿地公园恢复保护工程;投入扶贫攻坚资金7097万元,实施精准脱贫、金融扶贫、教育扶贫、就业扶贫和产业扶贫工程,扎实推进移民搬迁,全年完成移民搬迁1460人,培训新型职业农民1000人,减少贫困人口7100人,整村脱贫7个村;投入4569万元,围绕农村人居环境行动计划,实施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项目158个,完成农村公路建设60公里,配备了乡村垃圾清运设备200多台,推动了“美丽乡村”建设工程;下达种粮直补和良种补贴2137.46万元、退耕还林313.82万元、农村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货币化补贴资金1416.33万元,涉及全县13个乡镇47211户农户,增加了农民群众的政策性收入、

——住房保障支出7319万元,同比增长12.8倍。下达资金1681.32万元,对1100户农户危房改造进行了补贴;投入公租房、棚户区补助资金2104万元,拉动投资1.3亿元,开工建设保障房1218套,建成650套。

据统计,2015年,沁县教育、卫生、社保等八大民生支出108545万元,同比增长29.6%,占当年一般预算支出126793万元的85.6%,民生支出增幅和比重均有较大提高。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11766万元,其中:

——县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304万元,占上年同期5836万元的22.34%,县级收入锐减原因是国有土地拍卖出让减少,只完成收入883万元,占上年4798万元的18.4%(见表四);

——上级补助收入1433万元;

——债务转贷收入3800万元;

——上年结转5228万元。

2、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8760万元,占预算的87.9%,占去年14073万元的62.24%(见表五)。下滑原因是由于2015年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全面取消(2014年煤炭可持续基金支出4353万元)。

3、按基金管理规定,当年调出资金1799万元,年终政府性基金1207万元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三)社保基金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913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319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544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49万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市统筹不计)。再加上年结余4926万元,全年收入合计13839万元。

全县社保基金预算支出6803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256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434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96万元。

年末社保基金滚存结余7036万元(见表六)。

上述公共财政、政府性基金、社保基金等三类预算执行情况仍为月报数(我县没有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待县级财政决算由省市财政部门核定批复后,再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四)落实县人大预算决议及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按照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的有关决议,以及县人大财经委的审查意见,县财税部门围绕“六条路径、六大发展”,突出打好 “财税征管、服务大局、民生保障、财税改革”四个硬仗,并取得了较好成效。

1、多措并举,圆满完成地方财政收入任务。针对我县税源匮乏、后半年财税减收的严重形势,财税部门一是以督查促增收,财政联合国税、地税、经信等部门成立工作组,对全县14个重点税源及欠税企业进行了税源调查和专项稽查,推动四季度税收入库240万元;二是以管理促增收,对重点工程及新建项目实施“一对一”跟踪管理,实现重点项目税收精准化、科学化管理,推动建筑业税收同比增收40万元;三是以清理欠税促增收,通过依法清欠、票据控税、上门征收等措施,增加税收60万元;四是以整治促增收,开展了执法单位罚没收入、公房出租等专项整治活动,推动12月份非税收入入库近300万元。经努力,我县2015年地方财政收入完成8510万元,进度全市第一,增幅全市第三。

2、服务大局,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在省市财政日趋紧张、争取上级财政资金越来越困难的情况,财政部门积极调整工作思路,把引资重点调整到地方债券、专项建设基金等战略方向上来。一是争取各类融资、债券和股权资金1.5亿元。其中:地方性债务置换债券3354.51万元,偿还水城建设贷款和拖欠债务;专项债券3800万元,用于弥补集中供热的县级配套不足;农业发展银行股权投资专项资金4900万元,支持棚户区改造项目;亚行贷款提取3000余万元,支持了供热项目和河川流域综合治理。二是发挥财政信用担保作用,沁县财兴担保公司成功注册“山西省中小企业服务联盟”成员,实现了资源共享。目前该公司累计担保1.58亿元,当年新增中小企业担保贷款1218万元,同时启动中小企业联保贷,推动沁州黄醋业与渤海银行达成1000万元的融资意向。三是积极推动“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项目试点,全县筛选推出“PPP”项目30多个,并采取“PPP”合作方式实施了污水处理工程提标改造工程,初步取得了良好示范效应。

3、管理创新,深化各项财政改革。一是深入开展《预算法》学习贯彻。今年在对财政干部和财会人员开展多层次预算法培训的基础上,专门邀请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副主任王玉明,对县四套班子领导、各预算单位一把手举办了专题讲座,明显增强了各级领导的预算意识和法制意识。二是深化预算信息公开,我县在2014年预决算信息已全部公开的基础上,根据新预算法的要求,公开种类更全面,内容更细化,格式更规范,时间更及时,公开率达到100%。三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通过单位自评、部门联合复评、聘请中介机构考评等措施,当年完成27个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资金8300万元。特别是县级财政支出绩效综合评价工作,我县名列全省第19名,全市前4名,继续延续以前年度的好成绩。四是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全县2015年完成采购活动316次,涉及采购金额5344.03万元,节约资金466.56万元,节约率达到8.02%。

4、加强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积极盘活存量资金。我县根据相关规定,对2012年及以前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540.86万元进行盘活,依规用于移民易地搬迁、项目扶贫等; 将部门预算2012年及以前年度结转资金323万元收回预算统筹使用。二是深入开展巡视组反馈问题、专项资金分配管理、涉农资金等三项整治。深挖全县存在的各类问题9类26个,财政部门组织落实专项整改行动或措施6次,完善管理制度4项,提高了财政管理水平。三是加强财政监督。对局采购中心和企业股进行了内控制度检查,对南里乡等四个乡镇的预决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全县13个财政所2014年账务进行交流“赛账”,促进了基层财政和财务规范化管理。四是强化《会计法》执法检查。对沁县华阳供热公司等3个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进行了检查,对被检查单位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改正,并进行了行政处罚,提高了单位财经法律意识。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县财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是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县政协监督支持的结果,是全县财税干部共同努力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县财政预算执行中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一是支柱企业少,财源匮乏,财政收入增长困难,收入结构不合理;二是“营改增”对我县减收明显,由于营业税从地方税种变为中央共享税种,5-7月份已减收上划216万元,预计全年影响地方财政收入1000万元以上;三是保工资压力大,我县津补贴等个人部分紧追慢赶刚刚达标, 2015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增支8000万元,今年省市叠加3000多万的增资政策,财政压力巨大;四是民生支出较快增长,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新农合、公共卫生服务等多项民生支出标准提高,特别是脱贫攻坚进入关键期,多项重要指标都需县级财政配套。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听取代表和委员的意见建议,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三、关于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县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及县“十三五”规划建议,特别是县十三次党代会对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我县2016年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贯彻省委“一个指引、两手硬”部署,提升“六条路径”,实施“六大战略”,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财政绩效管理,完善财政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为我县提前“脱贫摘帽”,有力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胜利提供强有力的财力保障。

根据以上指导思想,2016年全县预算草案安排如下:

(一)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我县地方财政预算收入(市县两级)市下达指导性计划为8723万元,同比增长2.5%,其中,县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市下达计划为7940万元,比上年7764万元增长2.2%。分部门:国税计划完成581万元;地税计划完成3825万元;财政计划完成3534万元(见表九)。

按公共财政预算口径:我县2016年总预算财力104723万元(其中县一般预算收入7940万元,上级补助82898万元,调入资金5291万元,上年结余结转8594万元),相应安排一般预算支出104723万元,同比增长14.67%(见表七)。

财政预算支出主要项目(见表八):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17万元,占上年7269万元的99%;

公共安全支出3902万元,占上年3761万元的103.75%;

科学技术支出 518万元,占上年483万元的107.25%;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65万元,占上年1477万元的99%;

教育支出18022万元,占上年23367万元的77.13%(安排减少原因为2016年退休工资安排到“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下);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33万元,占上年13853万元的150.39%(本年增加退休部分);

医疗卫生支出12315万元,占上年10437万元的117.99%;

环境保护支出1597万元,占上年1391万元的114.81%;

农林水事务支出23096万元,占上年15867万元的144.65(提前告知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6682万元,占上年3679万元的181.63%等。

按可用财力预算口径:我县2016年一般预算财力为104723万元,减去本年专项转移支付18676万元、上年结转8543万元和本年专项支出22170万元,加上财政收回的部门结余结转资金1998万元统筹使用后,可用财力达到57332万元。比上年可用财力54327万元,同比增加5.5%,净增3005万元。

可用财力主要用于安排两个方面:

一是个人部分安排48058万元,比上年的44826万元增长7.2%,占可用财力的83.8%,同比增加3232万元,新增部分主要预留了公车改革补贴、下乡工作人员补助等(见表十)。

二是公用部分拟安排9274万元,比上年的9501万元减少227万元,占可用财力的16.2%。其中包括:

1、保证政权机构正常运转拟安排1732万元,比上年1596万元增加136万元。我们在持续压缩单位“三公”支出的基础上,重点增加了公车改革保留车辆运行经费160.1万元、增加消防业务费45万元等。

2、配套事业费拟安排3470万元,比上年3189万元增加281万元。在取消了个别已完成的民生项目配套的基础上,主要增加项目有:民政义务兵优待增加67万元;重度和贫困残疾人补贴增加78万元;公立医院改革增加45.6万元;保障性住房建设配套增加446万元等。

3、债务还本付息支出拟安排627万元,比上年997万元压缩了350万元。安排水城建设项目贷款还本付息310万元,城南棚户区改造贷款利息60万元,政策性挂账利息69万元,偿还国债转贷资金本息11.42万元,地方债券还本付息196.17万元等。

4、当年重点工作安排资金1159万元,比上年1566万元压缩407万元,主要安排用于支持惠民实事和县级重点工程等。

5、专项支出安排2126万元,比上年2153万元压缩27万元,主要安排粮食企业改革人员退养金和储备粮补贴、新农村建设、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以及各部门的业务费和项目支出等。

6、预备费160万元。根据新《预算法》规定,首次安排预备费用于应急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500万元(见表十一),加上上级专项67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207万元,收入总计7381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和对应安排的原则,相应安排基金预算支出 7381万元,其中县级基金支出5832万元(详见表十二)。

(三)社保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9387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170万元,机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078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6138万元;加上三项基金年初结余6860万元,收入总计26247万元。本年社保基金预算支出12174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251万元,机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0078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支出5750万元。年末社保基金滚存结余8168万元(详见表十三)。

四、服务大局,狠抓落实,圆满完成2016年预算

根据省委“细化落实八个方面工作”、市委“六大任务、六条措施”和县委、县政府“提升六条路径、实施六大战略”的决策部署,财税部门将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突出“培财源、保民生、强管理、促改革”四大举措,不折不扣抓好本届人大会议各项精神落实,确保2016年预算圆满完成。

(一)以“培植财源”为重心,做大财政收入蛋糕。把保增收、促增长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扶持工业项目投产,紧紧围绕我县实施“六条路径”发展战略,通过项目申报、政策扶持、资金倾斜等“管家式”服务和“保姆式”支持,全力支持华安焦化和恒通新能源、沁园春矿泉水等一批工业项目尽快投产达效,打好“工业翻身仗”,壮大县域经济实力。二是全面推动“营改增”,坚决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经济发展新动力,统筹做好经济发展。三是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加强税收执法力度,认真查找收入征管薄弱环节,多管齐下加大欠税征管力度,保证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逐步提升财政收入质量。

(二)以脱贫攻坚为重点,切实保障民生。把脱贫攻坚和民生事业做为财政支出重点,一是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建立财政综合扶贫投入机制,积极引导金融资金、社会资金参与,多渠道筹集扶贫开发资金;建立财政扶贫资金精准化支持机制,落实县政府“六个精准”要求和“五个一批”扶贫攻坚行动计划,确保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只增不减;建立推进财政扶贫创新机制,加强产业扶贫,支持易地安置、突出精准扶贫,分类扶持农村贫困家庭;切实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增强资金管理和使用透明度。二是保障基本民生,抓好“四保一创”:保就业稳定,全力支持就业促进计划和创业引领工程,把就业创业作为根本民生;保义务教育,重点助力教育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把提升教育水平作为基础民生;保基本医疗,重点保障医疗环境改善工程,推动公立医院改革,把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作为重要民生;保民生底线,多方筹集财力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逐步提高公积金财政缴纳比例,加大对残疾人、五保户和城乡低保人群的补助力度,把社会保障作为兜底民生;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扩大财政购买服务范围,提高公共服务效益和质量。

(三)以财税改革为龙头,全面完善财政管理体制。一是加快建立现代预算制度,加大四本预算统筹力度,将水土保持补偿费、政府住房基金等五项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继续把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实行收入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的全口径预算体制。二是推进“营改增”改革,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范围,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三是继续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抓好财政存量资金回收使用,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使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统筹安排使用。四是扩大预决算信息公开范围,规范公开形式,加大政府“透明度”,让财政、财务工作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审计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五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把全部项目支出全部纳入绩效管理范围,积极引导中介机构参加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提高评价结果反馈率、公开率和综合利用率。

(四)以服务大局为根本,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效应。稳步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逐步建立起适应新时期要求、科学合理的现代财政制度。一是依法积极向省市争取更多地方债券资金,重点支持我县供水管网改造等县政府确定的城乡人居环境改善工程。二是积极整合涉农资金。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精神,要突出“用途不变、性质不变、项目集中、脱贫攻坚”原则,加大财政扶贫投入,科学整合各部门、各类涉农资金,合理引导各方面的社会资金、金融资本、群众筹资,集中用于我县脱贫攻坚上,力求“众人拾柴火焰高,财政引导整合好”。三是积极推广PPP模式,对接山西建工集团等大公司、大财团,通过特许经营、股权合作、财政补助、设立PPP基金等政策,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支持我县城镇建设和项目建设,力争“小投入引大投资、花小钱办大事”。四是用足用活各类金融政策,助力农村信用社改制,支持财苑公司、担保公司等投融资和信贷担保平台做大做强,逐步开展“助保贷、强农贷”等项目,解决县域中小企业“融资难”,助力我县“六大战略”。

各位代表,2016年财政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坚定信心,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确保2016年财政收支预算任务全面完成,为奋力铸就“北方水城、美丽沁州”新辉煌提供坚强财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