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是中国古代读书人所参加的一种人才选拔考试,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的是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隋朝统一全国后,为进一步加强中央集权,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用科举制代替了九品中正制。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年),开设进士科,用考试办法来选取进士。唐朝时期,科举制度逐渐完备起来。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明经、进士两科是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唐太宗称“天下英雄尽入吾彀中矣”,唐高宗以后进士科尤为时人所重。宋代的科举,常科的科目比唐代大为减少,放宽了录取范围,确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级考试制度,开始实行糊名和誊录,并建立防止徇私的新制度,在考试内容上也作了较大的改革。进士科考帖经、墨义和诗赋,弊病很大。进士以声韵为务,多昧古今;明经只强记博诵,而其义理,学而无用。王安石任参知政事后,对科举考试的内容着手进行改革,取消诗赋、帖经、墨义,专以经义、论、策取士。明王朝建立,科举制进入了鼎盛时期。明代以前,学校只是为科举输送考生的途径之一。到了明代,进学校却成为了科举的必由之路。明代入国子监学习的,通称监生。监生可以直接做官。明成祖以后,监生直接做官的机会越来越少,却可以直接参加乡试,通过科举做官。只有进入学校,成为生员,才有可能入监学习或成为科举生员。清代的科举制度与明代基本相同,但满人享有种种特权,做官不必经过科举途径。雍正前分满汉两榜取士,旗人在乡试、会试中享有特殊的优特,只考翻译一篇。以后,虽然改为满人、汉人同试,但参加考试的仍以汉人为最多。这里对清朝的科举程序和办法作介绍:
县试。也称童子试。由本县县官布告考试日期,读书儿童向县衙署礼房报名参加考试,填写姓名、籍贯、年岁、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三代在世、去世、曾否作官等履历。并要同考五人互相联保的文约、本乡廪生保证的证明书等文件,保证没有冒充本县籍贯、不在服丧期中、不是顶替别人,不是假造姓名、身世清白,不是倡、优、皂隶的直系子孙,方准应考。试卷由县衙署准备,发给考生,红格纸,每页十四行,每行十八字,共十数页,附草稿纸,统一规格。交卷时连草稿纸一齐交。考试用品笔墨自带,食物自带,由本县官主试,要考好几场,但最重要的是头一场,黎明前点名入场,当天下午交卷。试《四书》文即八股文二篇,五言六韵试帖诗一首。诗、文书写皆正楷,按一定八股格式,文章要点句、每一股画一勾标明,叫“勾股”,文章三百字完篇,不得超过七百字。卷子姓名弥封,只有坐位号数。考官阅卷后按成绩发榜,榜上每五十人写成一大圆圈。第一名先写抬高一字,二名以下依次向左按圆形次序书写,至第五十名正好写到第一名之右侧。第二圈第一名即第五十一名不再提高,但仍在上正中间,每一圈谓之一圈或一图、一团。这是县考正场,俗名“考童生”,考在第一名的叫“案首”。考在前二三十名的,县官都要面试。正场考完,还要考二、三、四场,全部考完出长榜叫“长案”。考中童生后可称“入泮”。
府试。清时县归府管,县试之后,就要到府里考府试。府考主试官即本府知府,第一场为正场,仍作八股文即《四书》文二篇,试帖诗一篇,一切办法均与县试同。府试正场之外,也要考二、三、四场,有时县试、府试可至五、六场。因府试长榜发后,榜上有名者才能参加院试考秀才。府试长榜第一名叫“府案首”,考秀才时指定录取为秀才。
清乾隆三十五年(1770),随着沁州考院的修复、扩建,沁州乡试经过知州姚学瑛提请山西学政批准,不再赴潞州考试,诸生免予调考之苦,是给沁州学子办了一件大好事。
院试。经过县、府考试,取得童生资格,才能参加由省学政主持的在府里举行的秀才考试。“学政”是专管考秀才的官名,正式名称是“提督学政”,每省各一人。以中央各部侍郎、京堂、部属等官或进士出身人员简用。三年一任。于子、卯、午、酉乡试年分和八月由北京钦命简放,分省分远近,按驿前往各省,于年终到任。学政的工作是到省巡历各府,主持岁、科两试考秀才。童生考秀才,每三年中有两次机会。逢丑、未、辰、戍年叫岁考,寅、申、巳、亥年叫科考。学政到任第一年为岁考,第二年为科考。科考为送乡试之考试。按成绩由学政编造名册送省城布政使(俗称“藩台”)衙门,准备赴省参加乡试,即考举人。岁考则为对已进过学的秀才的成绩考查考试。按成绩分为六等,考一等者叫“廪生”,二等“增生”,三等“附生”,由公家发给一定生活费,“廪”是国家粮仓的意思,“廪生”全称叫“廪膳生员”即按月向公家粮仓领口粮的学生。清代沁州廪生名额是30人。考的最不好的可以处罚,革去顶戴。已进学的秀才在原籍,每遇岁考,必须参加。俗话说:“秀才好作岁考难”,就是指此。岁考清初均《四书》文二篇,经文一篇。乾隆后,岁考八股一篇,经文一篇,试帖诗五言八韵一首,默写《圣谕广训》一则。科考《四书文》一篇,策一道,五言八韵试帖诗一首,默经一段,是为乡试作准备。考试日寅正点名,即日交卷,书法馆阁体。
省学政赴各府举行科、岁试,在查考这些老秀才的同时,另择日期考试各县的童生,因学政都带有翰林院编修或检讨的职衔,所以童生接受学政的考试,叫作“院试”。考场叫贡院、试院,或叫考棚。正场考《四书》文,即八股文二篇,五言六韵试帖诗一首。考试时学政亲自点名,核对十分严格。担任保证人的廪生(即上届岁、科考一等每月领公费的老秀才)指认清楚,搜查所带文具物品等等,领弥封卷进场封门,题目写在木牌或牌灯上,人扛了在场中四周行走,参加考试的抄下题目作八股文,两文一诗,当天交卷。学政第二天还可以提覆,即指名面试某人。然后还有复试一场。经过县、府、院试三关通过,榜上有名,才能“进学”,考中生员,也称诸生,俗称秀才。童生考秀才,在年龄上没有限制,可十三、四岁,也可五、六十岁。秀才如遇乡试年分,可到省城参加乡试。若考中举人,那就算有了出路。如考不中,回到县里,继续作秀才,还要继续参加岁考、科考。如三次或五次不参加岁试、科试,便取消秀才资格。
生员出贡,自元代起,历代通行省选贡士。延至清代,屡有更易。清代,贡生有岁贡、恩贡、优贡、拔贡、副贡、例贡共六类。岁贡是以府、州、县学食廪年深者俟次升贡,府学岁贡1名,州学岁贡2名,县学岁贡1名。恩贡是逢国家庆典或皇室喜庆之年增选的一届贡生。岁贡和恩贡均由学政选拔,并送礼部复试后入国子监读书。拔贡是在每12年由学政会同巡抚于科考列入一、二等的生员中选考一次,每次府学贡2名,州、县学各贡1名。拔贡试两场,在省城试后参加朝考录用。优贡是在每3年学政任满前会同巡抚于全省文行兼优的廪、增生中选拔3~4名。选拔考试分两场进行,考前列者送礼部复核,参加朝考授官。副贡是乡试的备取,亦称副榜,副贡可直接入国子监读书。生员捐资取得贡生的为例贡,可入国子监读书,但同上述五类贡生不同,不算正途。
乡试。秀才考举人,谓之乡试。乡试三年一科,逢子、午、卯、酉年进行,为正科。遇万寿或特殊庆典,加试一科,叫恩科。乡试在各省城贡院举行。乡试日期在秋季中秋节前后举行,也称秋闱。八月初九为第一场(正场),考《四书》文三篇,五言八韵试帖诗一首。与试者初九寅时进场,初十下午开始出场。考生在试场内过夜。十一日考生休息一日,十二日再进场,考经文五篇。十三日出场。十五日再进场,考策问五道。考举人由京城放正、副主考来主持,正、副主考有钦差身份,地方官总督、巡抚隆重接送,负责办理考试事宜,各省都盖有专门考试举子的贡院,规模十分宏大。一般都建在城内东南方,内大堂、号舍、明远楼等主要建筑各省都一样。只是号舍多少不同。各省正、副主考官,清初出身不限,康熙十年以后,专用进士出身人员。乾隆后,简派正、副主考均经过考试,翰林院编修、检讨、庶吉士、各部侍郎、阁学、三品京堂均可参加考试,曰“大考差”。不过参试人员均由各衙门保送,考差是御试,即皇帝主持,乾、嘉而后,多在圆明园正大光明殿举行。考差初行时,结果名单公布,稍后即密定名次,陆续简发,先放边远省分,然后放邻近省分,最后放顺天府主考。考举人时,考生所有文上墨笔写的卷子,全由抄手用银石朱红笔重新抄过,分给各阅卷官看,主要是防止因认识笔迹而作弊,这叫“石朱 卷”。等决定取中后,再与“墨卷”核对。考中者称举人,第一名称解元。
会试。科举考试,头年秋天考中举人,第二年春天即可到北京参加会试,即考进士。而且旅途费用是公家发给,所以叫“公车”。会试考中者称贡士、中式进士,第一名称会元。乡试、会试、殿试都考第一,就叫“连中三元”。会试每逢丑、未、辰、戍年举行为正科。遇有万寿等恩科,有乡试恩科,也有会试恩科。会试在北京贡院举行。三月初九、初十第一场,十二、十三第二场,十五、十六为第三场。由钦派正总裁一人、副总裁三人、同考官十八人主持。会试考不中者,可以隔三年继续考。连续三次不中者,择优授以官职,最高授以知县,称为“举人大挑”,也有未被“大挑”活到老,考到老的。
殿试。会试榜上有名,即可参加殿试,不过只是根据成绩重新排列名词,并无黜落。殿试在四月二十一日举行,由皇帝在太和殿亲自主持,考中后就是钦定的进士,可以直接做官了。殿试分三甲录取。第一甲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第一甲录取三名,第一名俗称状元,第二名俗称榜眼,第三名俗称探花,合称为三鼎甲。第二甲第一名俗称传胪。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儒林院编修。其余诸进士再参加朝考,考论诏奏议诗赋,选擅长文学书法的为庶吉士,其余分别授主事、知县等。
沁州历代科举及第者甚多。据州志载,宋朝至清朝咸丰年间,进士29人、武进士3人,举人99人、武举39人,各类贡生572人。清代沁县出现了进士科举之家:县城张孝扬和张孝扌呈一家明清两朝4人中进士,5人中举,当时人称“一门三进士,两代五举人”“沁人举业之盛,无出张氏右者”。有五世六进士之家,徐村吴王典家族由清初至中期五世六进士、四举人、八贡生,声誉超过了张家。沁县考中进士人中,佼佼者首推徐村吴王典,其十八岁,即于顺治甲午科乡试中举人,已亥科会试又中进士,累官至保和殿大学士兼刑部尚书。清圣祖玄烨曾亲书对联“无技喜推天下士,有怀爱读古人书”赐之。徐村吴氏和梅沟张氏之家,屡出进士举人,素有科举世家之誉。元王村因生员众多,时称“文元王”。周围邻县则誉沁州为耕读传家,地灵人杰。
科举考试有固定的模式,在清代主要是八股文。八股文结构有一定的程式,字数有一定的限制,句法要求排偶,又称为八比文、时文、时艺、制艺。当时的科举考试,考场戒备森严,对营私舞弊者责罚甚严。但因社会流弊痼疾太深,以致无法杜绝。咸丰末年、同治初年,沁州元王廪生卫子良,曾三次受人重金收买,冒名顶替他人考试,三中举人,三卖功名,成为考场中暗传轶闻。
科举制从隋代开始实行,到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1300多年,对中国以至东亚、全世界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最初日本、韩国、越南均有效法中国举行科举,越南科举的废除还要在中国之后。十八世纪时启蒙运动中,不少英国和法国思想家都推崇中国这种公平和公正的制度。今天的考试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仍是科举制度的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