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人员实习报名的公告
根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山西省司法厅关于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为了发展壮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更好地服务保障我县转型跨越发展和改善民生工作,根据山西省司法厅和长治市司法局统一安排,2016年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人员实习报名工作即将进行,欢迎符合条件并有志担任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人士踊跃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7月1日至8月31日
二、报名地点
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县司法局报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报名条件
申请实习,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品行良好;
(三)身体健康;
(四)能够专职从业。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直接申请实习:
(一)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律师资格、法律职业资格、公证员资格或企业法律顾问资格的人员;
(二)户籍或经常居住地为长治市城区,申请人需具有高等院校法学本科以上学历。户籍或经常居住地为县(县级市)及长治市郊区,具有非法学专业本科或法律大专以上学历的,经必要的法律知识测试合格后可进行实习,申请执业应为申请实习时所在县(市、区);
(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审判、检察业务,司法行政业务工作或者人大、政府法制工作已满五年的;
(四)具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律师资格、法律职业资格、公证员资格及企业法律顾问资格的人员,在教育科研部门工作、乡镇企业工作或者务农的人员,也可以申请实习。
报名具体事宜,可咨询沁县司法局,或登录山西省司法厅网站查询。
山西省司法厅网站:http://www.sxsfxz.gov.cn/
沁县司法局咨询电话:0355-7023902
201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