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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济寺跻身第五批省级文保单位

6月22日,山西省政府公布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我县郭村镇仁胜村洪济寺榜上有名,成为全省第五批省保文物单位,至此,我县省保单位达到2家,国保单位达到4家。

洪济寺位于郭村镇仁胜村西,原名释迦院,占地面积455平方米,据碑文记载,该寺创建于唐贞观年间(527-649),金大定(1161-1189)年间重修,至宁元年(1213)奉敕改额为洪济寺。寺院坐北朝南,二进院布局,中轴线现存前殿、献厅、后殿,两侧建筑无存。前殿、后殿为元代建筑,献厅为明代建筑。献厅面宽三间,进深四椽,单檐悬山顶,五檩无廊式构架,斗拱一斗二升交麻叶,高台覆盆柱础。寺内存金贞佑二年(1214)赐额碑1通、清康熙十年(1671)重修碑1通。1999年被长治市政府公布为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此次公布的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共178处,其中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近现代文物,洪济寺属古建筑类。自此,我县省保文物达到2处(另一为阏与古战场遗址和东周古墓群),国保文物4处(大云院、普照寺、南涅水石刻、洪教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