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将从2016年6月20日至2016年9月1日对沁县开展巡察。巡察组主要对沁县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受理反映县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作风建设、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涉农资金及扶贫领域等方面问题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范围的信访举报,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为畅通联系渠道,巡察组设专门值班电话、电子信箱,在沁县县委、县政府门前、巡察组驻地设置意见箱,欢迎大家举报反映。
受理信访地点:沁州宾馆
电子信箱:15903550094@163.com
联系电话:固话:7021676,手机:15903550094
受理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中共长治市委第四巡察组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