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邪教
邪教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
2、哪些是邪教
法轮功、实际神、呼喊派、门徒会、统一教、三班仆人派、灵灵敏、观音法门、主神教、血水圣灵、天父的儿女、常受教、主神教、新约教会等均是邪教组织。
(1)、什么是“法轮功”?
“法轮功”是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在中国发展起来的一个邪教组织。其“功法”动作主要来自于中国气功“禅密功”、“九宫八卦功”及泰国舞蹈。教主李洪志自诩是宇宙中最大的“佛”,他用佛教、道教和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一些言辞术语,期世盗名,蛊惑群众,吹嘘“法轮大法”是最高佛法,“可以度一切人”。“法轮功”以《转法轮》等邪教书籍欺骗群众,鼓吹可以“消业”、“圆满”、“上天国”,主张生病不吃药、不就医,酿成了许多悲剧。
1999年6月,中国政府依法取缔“法轮功”。
(2)什么是“全能神”?
“全能神”又称为“东方闪电”,以《东方发出的闪电》、《话在肉身的显现》为经典。“实际神”宜扬耶酥已变成肉身,第二次降临人世,以一个东方少女的肉身降临出现,它有一整套歪理邪说,政治企业明显,矛头直指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全能神”活动诡秘,采用特务化的活动方式,骨干人员单线联系,异地交流任职,使用化名,聚会地点临时通知,内部有一套暗语,如“大红龙”指“共产党政权”,“小红龙”指公安机关,“奶粉”指宣传品等。
3、怎样认清邪教?
邪教都谎称自己是宗教,打着宗教的旗号搞活动,邪教自称是“信神”、“信教”、“信耶酥”、“传福音”,实际上是让人信它们自己立的邪教头目,比如什么“女耶酥”、“三赎”等。一般都有下面这些特点:
(1)、神化其“教主”,“创造”一人活在人世间的至上神。所有邪教有一位以“救世主”面目出现的头目,通常都自封为先知、教主、使者、首领、大师等,自称具有特异功能、神灵感应等超自然能力,而无所不知、无所不能。
(2)、组织严密,活动诡秘,拥有一套极权主义结构。邪教偷偷摸摸到人家家里“传教”,偷偷摸摸搞聚会,“结社”是邪教建立“秘密王国”、扩大邪恶势力的主要手段。
(3)、盘剥信徒钱财,非法牟取暴利。“教主”们往往借口考验信徒们的虔诚,诱惑他们购买其邪教活动用品等,使他们认购认捐、荒田抛家弃学,自己从中盘剥牟利。
(4)、大凡邪教,通常都打着宗教的幌子,借用宗教的术语名词,通过贬损宗教的声誉、扰乱宗教秩序来宣扬自己的歪理邪说,称入“教”能治病,能消灾避难,宣扬世界末日要到了,只有加入他们的组织才能得救等。
(5)、实施精神控制。邪教“教主”们常常通过神功异能、精神诱惑、暴力威胁、心理暗示等手段,诱导、胁迫和控制信徒的心理和意识,使他们心甘情愿地接受“教主”的为所欲为,任其摆布,而这正是一切邪教的用心险恶之所在。
4、邪教的严重危害
(1)、煸动反对政府,危害基层政权。邪教头子煽动成员发泄对现实的不满,反对政府。有的邪教公开提出,“我们面前有三大敌人,一是‘三自’教会”,二是共产党,三是政府”。有的邪教公然打出“推翻共产党领导,夺取政权,建立神国”的旗号。一些邪教组织还有目的地拉拢党员、团员和基层干部,侵蚀基层政府组织。
(2)、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危害社会。邪教组织往往使用绑架、非法拘禁、色情勾引、恐吓甚至杀人等手段扩充组织、控制成员。邪教组织用收取“奉献款”、销售邪教用品等名目诈骗群众的钱财。某邪教“教主”欺骗成员说“信教的主要目的就是看轻钱财”、“钱财最损害灵性”,但自己却大肆挥霍成员上缴的“奉献款”,过着奢侈糜烂的生活。邪教组织非法印制、传播大量邪教书籍和宣传品,宣扬歪理邪说。邪教头子奸淫玩弄妇女,严重摧残妇女的身心健康。
(3)、破坏正常的生产生活,危害群众伊朗。邪教鼓吹“世界末日论”,宣扬吃“赐福粮”,“生命粮”以及“一切靠神的恩赐”等歪理邪说,致使一些群众受骗上当,整天忙于信“教”、传“教”,有田不耕,有工不做,有家不归,外出传“教”,导致家庭破裂,家破人亡。邪教还宣扬“信主可以免灾,祷告可以治病”,胡说“只要虔诚祷告,不用打针、吃药,疾病自然会好”,不让患病的成员去医院看病,或用骗术来为成员治病,导致其伤残、精神失常甚至死亡。
(4)、侵蚀和毒害未成年人。邪教利用未成年人识别判断能力较低的弱点,极力在未成年人中发展成员,给他们的身心健康和成长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害。
5、如何防范和抵制邪教
(1)公民遇到邪教违法犯罪活动应做到“五要”
①要做到不听、不信、不转。
②要主动检举揭发邪教的违法活动。
③要破除迷信思想,正确对待生老病死。
④要正确对待人生坎坷,增强追求美好生活的勇气和信心。
⑤要树立科技致富、勤劳致富的思想,通过自己的双手创造美好的生活。
(2)发现邪教违法犯罪活动、反宣吕及道路喷涂反动标语的检举揭发方法:
①向基层党组织报告
②向派出所反映情况
③拨打110报警
6、严厉打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污损人民币的违法行为
(1)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利用人民币进行反动宣传煽动,侵犯了我国国家安全和社会管理秩序,不仅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而且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
(2)公民收到污损人民币请及时到银行兑换后使用,如果发现故意污损人民币行为应主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