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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下的检务创新
——沁县检察院“两个平台”建设纪实

2015年深秋的一天,松村乡南西沟村的李明山老人到松村检察室,反映养老保险金“丢失”问题,工作人员通过信息工作平台核实了相关资料,并将有关线索迅速转交反贪局,最终为李老汉等群众追回养老金2万余元,涉案人员栗某以挪用公款罪予以立案侦查。

这是沁县检察院涉农信息平台建立以来,经常见到的情况。拿老百姓的话说,检察院有“千里眼”和“顺风耳”,对咱老百姓的事儿,看得清清楚楚。拿监察干部的话说,自从使用上信息平台,检察工作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缩短了,服务更便捷了,效率更提高了。

“服务、宣传、监督”是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几大抓手,而上述职能作用的发挥,单凭满腔热忱和尽心尽责还是不够的。在多年的检察实践中发现,防范工作覆盖面大,预防监督人员少、力量弱,经常会感到力不从心,鞭长莫及。

2013年,全省检察系统实施“阳光检察”工程,检察干部纷纷走出办公室,来到村镇乡闾,奔向田间地头,搭建服务通道,提供法律服务,处理化解矛盾,面对面接受群众监督,检察工作走到阳光下。

在“阳光检察”行动中,沁县检察院在定昌、段柳、册村、松村农业园区等地陆续建起乡镇巡回检察室,配备了流动检察车,在全县开展巡回服务,完善了上下联动、多头结合的基层检察服务机制。(镜头:段柳监察室、标识、制度、人员配备、运行机制)

在巡回服务中,牛宏宇检察长亲自带队,带头深入基层,一边推进工作,一边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问题导向”一贯是牛检察长的工作作风。在巡回活动中,他发现农村地域广、人口多,情况复杂,如何才能找到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使阳光检察实现规范化、常态化?成了等待全院检察干部思考和回答的命题。

用电话会、视频会的手段解决检察院和基层监察室、检察信息员之间的联系问题,是当务之急的事情。他们立说立行,依托县联通公司,仅用一周时间就开通了音频视频会议系统,一部手机将全县三百多名检察信息员连在一起,信息采集、汇总工作、布置任务变得得心应手。

解决了一个矛盾,又有新的问题产生。全县十三个乡镇、316个村以及“一院两校、七站八所”汇总上来的信息多达几十万条,调取查阅极不方便。这时,他们目光顶住了时下最惹眼的网络科技,用互联网技术搞一个涉农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信息平台,信息报送汇总、调阅查询、分析研判自然就方便多了。

2013年底,长治市某专业软件公司进行技术开发,为沁县检察院量身定做的数据平台投入了运行。管理中心信息采集更新走上“快车道”,全县涉民资金信息一览无余,为检察机关安上了“千里眼”。2014年3月,信息平台上检测到段柳乡姜家庄涉农资金信息不全,随之接到村民反映村支书闫某侵吞土地流转费的线索,院党组高度重视,顺藤摸瓜,立案侦查,闫某最终以非法占有土地流转款129800元获刑七年。信息平台的威力大显。那么,这是一个怎样的神秘武器呢?

同期(工作人员):

“从电脑后台,输入指令,就进入信息平台。”

“首页是我院检察管理中心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信息平台标志”

“点开,进入菜单:有乡镇、站所……然后进入下一级村名、户名”“也可以从类别查询目录进入,比如危改资金,点击进入,即可查询到任何一个村,甚至每一户的信息”

这个信息平台的优点,在于信息收集、上报由基层信息员直接完成,解决了信息来源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问题。另一个特点是依托互联网,用一部手机就能上传查阅,办案人员在田间地头就能了解想要了解的信息,方便快捷。

沁县检察院信息化工作创新,永不停歇。当农村信息问题解决后,他们又开始向新的更高的层次迈进。既然基层农村信息可以上网,那么职务犯罪的高危领域工程项目方面也可以借鉴这样的办法。

于是,2015年6月,沁县检察院检务会做出决定,实施信息化管理的第三步计划,即建设沁县预防工作工程项目信息平台。这个平台和上一个平台相似,但技术含量要高,他除了采集文字信息外,还需要图片、视频信息处理,功能更加强大。

平台建成以来,已经初步建立起农业局、农发办、水利局、林业局等几个部门承载的农业项目信息库。具体办法是,在各部门确立固定的项目信息员,将当年确立的项目系统数据,通过指定后台上传到系统,包括项目概况、投资、预算、招标、投标、施工、变更、验收、审计、结算等全过程,项目实施到哪一步,就上传哪一步的信息,包括原始文件资料,都要在平台上显示。检察人员对某项目实施过程可以实时跟踪,如发现某一环节出现疑问,就可以及时调阅有关证照、材料,或直接到现场了解,帮助项目管理和实施方把好关,切实起到预防在先的作用。

平台开通不久,该院在对工程信息平台资料进行抽查时发现,在2015年度农业土地综合治理项目投标的6家公司中,有一家河南昱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缺少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而且没有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遂向县开发局下达了检察建议书,该公司最终退出了本项目的该轮投标,把隐患消除在了萌芽状态。

两个平台运行以来,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300多人次,依法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58件,发现不依法、不依规项目问题30余件,形成职务犯罪案件4件,成案1件,共向有关单位发送检察建议12件.同时,帮助有关单位完善了涉农资金管理制度,有效防范了职务犯罪的风险,收到精准预防的初步战果。

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沁县检察院坚持从实际出发,从解决问题入手,牢固树立创新发展理念,依靠“互联网+”的新思维,成功走出一条科技强检的新路子。

同期声(牛宏宇检察长):

“杨司检察长在全省检察系统发起的阳光检察,使我们检察官走出办公室,走进了群众,接了地气,更加深刻地了解了群众的诉求,认识到检察工作的不足和出路。

我院实施三步走计划,建设两大平台,是问题逼出来的,也是群众教出来的。

两大平台就是我们检察干部的慧眼。今后,要进一步发挥好两大平台的作用,更直接的服务群众,更有效的预防犯罪,为建设弊革风清、县强民富的北方水城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