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版»本期共4版, 当前第1版 PDF
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42次会议

本报讯 记者 李亚琼 5月3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42次会议,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光清,副主任张树堂、郝玉清、任守中、王丽萍等出席会议。会议应出席常委会组成人员21名,实出席17名,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传达了市委转发的《中共长治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2016年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安排意见》;基本确定了沁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县级人大代表选举日;依法进行了人事任免,人民法院范宁同志因工作变动调离沁县,依法免去其沁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就我县人大代表选举,刘光清要求,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充分认识选举人大代表的重要性,将其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保障选举工作顺利进行;二是精心操作,严格按照法律政策办事,认真制定选举代表工作实施方案,确保选举工作依法、有效;三是搞好调研,全面了解人大代表履职情况,为组织提名代表候选人提供依据;四是充分发扬民主,确保代表和选民的知情权、参与权,使选举出来的代表真正体现民意,真正能为人民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