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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召开创建国家级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和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推进会
我县获批“省级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 “沁州牌”沁州黄小米获批“山西省首个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

本报讯 记者 王慧杰 4月7日上午,我县在政府五楼召开创建国家级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和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推进会,省检验检疫局副局长任传永、市检验检疫局局长卫永平分别为我县获批“省级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和“沁州牌”沁州黄小米获批“山西省首个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两项荣誉授牌。县委书记卢展明、县长王现敏、副县长郭建宇一同出席会议。

会上,县委书记卢展明首先代表县四套班子领导对省、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各位领导莅临我县调研指导创建国家级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和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推进工作表示欢迎。卢展明说,我县地处浊漳河西源、上党盆地北部,是中华农耕文明的重要发祥地,是中国小米之乡、中国绿色名县、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首批国家级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县,也是山西的优势农产品基地县、无公害农产品整体推进重点县。近年来,我县依托水土生态优势,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有机农业,全县34个农产品获得了有机产品认证,有机认证面积达到25万亩,居于全省各县区之首。特别是我们立足绿色发展,坚持用好“全国有机农产品认证创建示范县”和“省级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两块牌子,不断强化农业生产加工标准化体系建设,全力推动农产品提质增效、提档升级。

卢展明强调,创建“国家级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做好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是加快我县绿色发展的突破之举,是发展现代农业、提升农业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我们要紧紧抓住省级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的重大机遇,在省、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关心和指导下,发挥优势,大胆先行先试,切实做好示范区申报建设工作,着力提升农产品“科学化、集约化、标准化”水平。

会上,市检验检疫局局长卫永平介绍了创建国家级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和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的意义,以及下一步工作重点。省检验检疫局通关业务处副处长陈然宣读了《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公布获得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名单的公告》;省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监督处处长赵宇晨宣读了《关于批准省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的通知》;并分别为沁县人民政府和山西沁州黄小米(集团)有限公司颁发了省级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和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牌匾和证书。

省检验检疫局副局长任传永对我县荣获山西首个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长治首个省级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表示祝贺,并对创建国家级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和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推进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站位要高。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是贯彻中央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生动实践,也是发展绿色经济的迫切需要,更是突破生态贸易壁垒、促进外贸转型升级的发展需求。对推动企业转变发展方式,走绿色安全、节能高效、低碳环保、科技创新、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有积极作用。要切实把这项与企业、农民息息相关的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工作做实做好。二是标准要严。要通过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创建活动,强化产前农资、产地环境、产品质量从源头到加工的全过程质量认证,使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率大幅度提高,在沁州黄小米品牌提档升级的基础上,积极培育开发一批品牌产品,逐步实现基地培育品牌、品牌壮大基地的良性循环,使标准化工作真正落地生效。三是措施要实。各部门要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原则,注重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积极配合,主动对接,引导企业主动参与,打好“生态牌”,念好“外贸经”,全力做好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为服务三农,共同创建绿色沁县、生态沁县、美丽沁县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