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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林防火,防患未然应成常态

清明将至,我县将进一步加强野外火源管控,加强人员部署安排,重点对“林缘火、生产火、坟头火、田边火、进山火”进行管控和治理。清明前后,我县将有上万人参与防火。对引发火灾者,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其中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森林是城市的绿肺,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保护森林就是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护林防火,不容懈怠,责任重如泰山。要知道,森林火灾发生除天气环境因素外,多为人们的防火意识不强、人为用火不当所致。如野外用火开荒、用火取暖、抽烟乱丢烟头等。要知道,森林火灾是危害性极大的灾害,必须警钟长鸣。人们一个不经意的举动,就可能给森林带来灭顶之灾,给人类带来不尽的伤痛,薄弱的防火意识很可能导致惨痛后果。

护林防火,人人有责。防火,绝不仅是林业、消防部门的事,而是全社会的事。全县各级各部门不能有麻痹思想与懈怠情绪,要高度重视护林防火工作,切实加强依法治火、科学防火、预警响应、应急处置和基础保障等护林防火能力建设。应从我做起,积极行动,广泛参与到护林防火中来。注意细节,关注护林防火,如清明节不带火种上山,不在林区及林区周边用火,入山踏青游玩时不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不在山林中乱丢烟蒂,不在山林中燃放烟花、爆竹,自觉摒弃上坟祭祖燃香烛、烧纸钱、放鞭炮等习俗等,这都是防森林火灾、保护绿色家园的善举。护林防火,人人有责,重任如泰山,防患未然应成常态。护林防火,不容半点马虎,不容一丝懈怠,须有备无患,须警钟长鸣。护林防火,应成为我们的共同意识和行为自觉,应牢记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