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版 下一版»本期共4版, 当前第2版 PDF
农资产品消费警示

春耕将至,为确保农资产品质量,维护广大农民朋友的合法权益,沁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提醒农民朋友在购买农资产品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查看商家是否具备经营资格。不要轻信小广告宣传和走街串巷兜售的农资产品,最好去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商家购买。合法的农资经营者除应有《营业执照》外,还应当具备其他行政机关核发的经营许可证、厂家的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件。

二、要注意查验包装是否规范、标签是否完整。有无合格证、厂名厂址、商标标识、生产日期、失效期和使用说明等,一定不要购买包装破损、标识不清或标识不全的农资产品。

三是使用前一定要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了解适用范围和注意事项以及正确使用方法;遇到不理解或不明白的,应及时向农资生产经营者或当地农业技术部门咨询,避免造成不良使用后果。

四要保留少量样品,以备出现问题时能更好的分清责任,

五要保留好购买凭证。在此提醒农民朋友购买农资产品时一定要开据发票,要详细注明品种名称、数量、价格及售出时间等内容,并妥善保管,另外还要保存好农资包装及标签等物证。

12315提醒消费者一定要谨慎购买农资产品,如果发现购买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可及时向辖区内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消协及农业行政部门申诉、举报。并协助执法人员查处坑农、害农的违法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