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邪教
我们所指的邪教组织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这一概念,包含四个要素:第一,邪教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形成反社会的邪说;第二,邪教以其邪说作为控制其成员的手段;第三,邪教实施的是危害社会的行为;第四,邪教组织是非法组织。
目前我国正处在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生活各方面正发生着深刻变化,人们受各种思想观念影响的渠道及方式也明显增多。一些人思想上出现了困惑、迷惘和混乱,甚至有少数人出现信仰危机,希望寻求精神寄托,这就使邪教有了可乘之机。在城市、农村,特别是在发展相对滞后的农村地区,部分家庭贫困、身体病弱、文化素质较低、迷信思想严重的农民群众很容易受到蛊惑,误入邪教。当前,我国除了“法轮功”邪教之外,还有“全能神”、“呼喊派”、“观音法门”、“门徒会”、“被立王”、“三班仆人派”、“全范围教会”、“灵灵教”等二十余种邪教组织以及一些有害气功组织在暗中秘密传播,对社会的危害不可小视。境外的邪教组织对我进行的各种渗透,增加了我们防范和治理邪教的难度。
二、邪教的社会危害性
(1)煽动反对政府,危害基层政权。邪教头子煽动成员发泄对现实的不满,反对政府。有的邪教公开提出,“我们面前有三大敌人,一是‘三自’教会,二是共产党,三是政府”。有的邪教公然打出“推翻共产党领导,夺取政权,建立神国”的旗号。一些邪教组织还有目的地拉拢党、团员和基层干部,侵蚀基层党、政府组织。法轮功于2004年推出的《九评共产党》抛出了最为系统的反动政治言论,充分暴露了法轮功的反动政治本质,已有过去的所谓修炼,公开转向“推翻中国共产党”,成为了反华反共的政治组织。
(2)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危害社会。邪教组织往往使用绑架、非法拘禁、色情勾引、恐吓甚至杀人等手段扩充组织、控制成员。邪教组织用收取“奉献款”、销售邪教用品等名目诈骗群众的钱财。
(3)破坏正常的生产生活,危害群众健康。邪教鼓吹“世界末日论”,宣扬吃“赐福粮”,“生命粮”以及“一切靠神的恩赐”等歪理邪说,致使一些群众受骗上当,整天忙于信“教”、传“教”,有田不耕,有工不作,有的外出传“教”,导致家庭破裂,家破人亡。邪教还宣扬“信主可以免灾,祷告可以治病”,胡说“只要虔诚祷告,不用打针、吃药,疾病自然会好”,不让患病的成员去医院看病,或用骗术来为成员治病,导致其伤残、精神失常甚至死亡。在1999年7月被中国政府依法取缔前,1400多人因法轮功而死亡。他们的死因主要是:作为法轮功练习者,在患病后拒医拒药致使病情恶化而死。李洪志说:“练功吃药就是不相信练功能治病,信你还吃什么药?”;因痴迷法轮功导致精神分裂或精神幻想后自杀,或将自杀作为走向圆满的捷径。李洪志说:“放下生死你就是神,放不下生死你就只是个人。”被法轮功练习者作为“魔”而杀害。李洪志说:“有魔在干扰,不让你练功。”“大逆之魔就是该杀的。”
(4)侵蚀和毒害未成年人。邪教利用未成年人识别判断能力较低的弱点,极力在未成年人中发展成员,给他们的身心健康和成长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