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沁县县委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强"两节"期间廉洁纪律工作,尤其领导干部要带头崇廉拒腐,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元旦、春节将至,县委办发文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中央和省市县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工作的态度和决心,要求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好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广泛开展党风党纪和例行勤俭节约的宣传教育活动,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意识,牢固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观念,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坚守纪律底线,树新风、扬正气,大力弘扬廉洁、文明、节俭的社会风气。
"两节"期间是各类违法违纪问题的易发期和高发期,各级党组织要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各项禁令要求,持续深入反对"四风",确保做到"十个严禁"。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督促本级本部门抓好各项禁令的贯彻落实,对节日易高发典型问题,强化制度约束,严格监督管理,有效预防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节日腐败"已是老生常谈的问题,双节期间借口"节日问候、春节拜年"之机,行贿受贿仍有发生,领导干部务必"自身硬",时刻自律,严守底线,纪检部门也要加大监管力度,做好监督,把各项禁令落到实处,对"节日腐败"官员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办一起,绝不姑息。 腐败滋生的内因是不容忽视的,古人深谙"物必自腐而后虫生"的道理。 作为党员干部要按照"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以《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为镜,不断改造主观世界、加强党性修养,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清爽跨年,让全县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过一个祥和节俭、风清气正的节日,为实现兴沁富民做出不懈努力。申虎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