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据日前县纪委下发的沁纪发[2015]8号文件精神,我县在中秋国庆期间开展监督检查,严防"四风"反弹、隐形变异,检查重点包括违规使用公车等八个方面。
《通知》列举的八方面重点内容包括: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款旅游(利用公权力旅游)、楼堂馆所及办公用房违规问题、违规公款吃喝、接待以及其他方面。检查以单位自查、业务部门专项检查和纪委督导抽查等三种形式展开。
《通知》要求各乡(镇)纪委、县直单位纪检组分别负责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的监督检查,未设立纪检组的县直单位和金融机构管理部门由归口系统纪检组分别负责所属管理单位的监督检查。县财政局、县交警队、县文物旅游中心、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地税局、县国税局、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等七个部门负责分管领域的专项工作进行检查,检查出的问题及线索要及时报送县纪委。同时,县纪委负责全县监督检查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工作。将派出3个督查组开展明察暗访,就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工作情况、抓节点、抓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和抽查。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中央、省、市、县的态度和决心,决不能有任何松懈想法和麻痹思想,要真正扛起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工作的主体责任,努力把"四风"反弹和隐形变异的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要上下齐心、全力以赴,切实通过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取得新的成效。要求各乡镇和县直单位纪检组要迅速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监督检查组,立即开展检查工作。负责专项检查的部门要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开展监督检查。并实行及时上报制度,每周三下午5时前,向县纪委党风室报送每周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9月26日至27日,10月1日至7日,每日下午5时前报送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
《通知》强调,各乡镇和县直单位纪检组要做好监督检查前的培训工作,既要强调工作效率、安全和纪律,更要着力提高检查人员发现问题线索的质量;要对目前掌握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方面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集中查处一批、销账一批。县纪委将在此次监督检查期间设立专门台账,分类统计,并根据各单位报送的问题线索数量、质量及后期查处情况进行工作量化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将呈报县纪委领导。"两节"期间,县纪委将根据查处情况,点名道姓通报一批典型问题;各乡(镇)纪委在"两节"结束后,筛选一批典型问题公开通报。
《通知》明确,将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未能按照要求开展监督检查的;监督检查流于形式,特别是对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存在的严重问题,不能及时发现,被上级或其他纪检监察机关发现查处的;对问题线索查处不及时,处理明显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造成不良影响的等3种情况进行重点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