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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县整治"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
专项工作向社会公布六项举报内容

一是以网站发布或集纳负面信息,直接或通过公关公司以删帖为条件,索取财物的;

二是网站以"核稿函"形式,以不报道负责信息为条件,向单位或个人索取广告费、合作费、赞助费的;

三是网站以合作为名,将涉沁地方频道外包给公司或个人,收取承包费,为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提供平台的;

四是以网络维权、监督、揭黑为名,或冒用各级党政机关、社会组织名义,开设非法网站,集纳负面信息,通过发帖、删帖索取财物的;

五是互动社区、社交网络账号违规开设以"沁县"为名头,或以传播涉沁负责信息为要挟,向单位或个人索取财物的;

六是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参与以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的。

举报电话:县委宣传部:0355-7022524

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0355-7022848

县公安局:0355-702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