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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在沁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牛红宇

二〇一四年工作回顾

2014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依法监督下,在县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继续落实院党组确定的"重点带队伍、突出抓业务、全力搞服务"工作思路,认真履行检察职能,各项工作都取得新进步,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我院始终把反腐败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来抓,紧紧围绕构建弊革风清的政治新常态,将党委政府重视、社会舆论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作为办案工作重点,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腐败案件,始终保持对职务犯罪查处的高压态势。特别是立足农业县的实际,突出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切实保障国家强农惠民政策的落实。全年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8件11人。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6件8人,其中大案5件,科级干部案3件,贿赂案3件,县法院作出有罪判决5件6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2件3人,均为重特大案件,县法院作出有罪判决2件3人。

办案中,坚持办案时间上突出"早",案源线索排查上突出"广",案件办理质量上突出"精",特别是在办案手段上突出"新",充分运用"阳光检察"信息工作平台的数据进行分析研判,为惩治职务犯罪提供了信息来源。去年,自侦部门借助信息工作平台共发现和查处涉农案件2件3人。与此同时,办案中全面加强自侦部门、法警部门、技术部门相互配合和监督,认真落实各项办案安全、保密制度。在县看守所新装一套高清同步录音录像系统,严格落实讯问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对讯问和询问全部实现电子笔录,进一步实现了自侦案件的精细化管理,全年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数量和质量均实现新突破。

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原则,积极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全面实施预防职务犯罪"免疫工程",充分发挥预防职务犯罪领导组办公室职能作用,认真组织、指导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着力推动预防工作的社会化。结合农村"领头雁"培训延伸计划,实施乡村"免疫工程"系列报告会,积极开展面向乡镇干部、农村"两委"干部的预防讲座,受教育者近千人,收到了良好的预防效果。全面实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促进市场主体树立守信、守法、廉洁的经营理念,进一步保障了公共资金的使用安全。

二、围绕中心发挥职能,全力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牢固树立服务发展是第一要务,维护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政治意识,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县委中心工作中来谋划,结合引深六条路径、推进六大发展这一主线,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努力使检察工作与全县工作大局同步、合拍。

一是实施阳光检察,服务农村发展稳定。在定昌、段柳、册村、松村设立"阳光检察"巡回检察室,具体负责接待群众信访和举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发现、受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在工作中创设了乡镇"阳光检察"信息工作平台,定期将乡镇和行政村的公共资金来源及使用等信息录入信息平台内,采集、整合基层信息资源,从而将基层信息完全晾晒在"阳光"之下,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基层干部的权和责,使农村基层组织的管理更加透明和民主,有效地减少了因信息不公开造成的基层腐败和信访问题,为服务农村稳定和群众办事提供了工作平台,探索出了一条实施巡回检察、服务农村发展稳定的新路子,2014年6月24日,全市检察机关巡回检察工作现场会在沁县召开,我院的经验做法得到全市推广。

二是完善工作措施,保障项目顺利推进。结合我县"项目见效年"工作部署,确立了"搞好服务、争当服务型检察机关"的工作思路。在工作中,坚持以驻松村农业园区检察室作为工作平台,制定和实施《关于服务和保障"项目见效年"工作的实施方案》,建立院领导联系重点项目工作机制,包项目领导定期深入企业,通过召开座谈会、协调会、现场办公等形式,实地了解项目建设所急,主动解决项目推进所需,共为项目推进解决征地补偿、农民工讨薪、合同纠纷等突出法律问题20余件,发挥了为重点项目建设保驾护航的重要作用。

三是围绕工作大局,服务县委重大部署。紧紧围绕县委重大工作部署,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不断完善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措施。检力下沉,院主要领导定期深入到帮扶联系村,全面开展"访民生、知民情、解民事"集中走访活动,认真落实干部下乡住村、定点扶贫"七个一"等工作要求,着力解决基层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有针对性地帮助制定长期发展规划,不断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全面促进农民增收致富。身体力行,组织干警认真完成县委安排部署的"一村一警"、重大节日安全保障等工作任务,全面推动县委重大工作部署的落实。

三、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我院始终把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作为突破口,认真履行批捕、公诉等检察工作职能,依法严惩危害社会稳定的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努力化解社会矛盾,有效地维护了良好的社会秩序。全年共受理提请逮捕案37件40人,经审查批准逮捕33件36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81件99人,经审查提起公诉72件89人。

一是突出办案重点,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参与"平安水城"建设,主动回应人民群众的平安需求,认真开展重点地区和部位专项整治,始终把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黄赌毒"犯罪等严重刑事犯罪作为惩治的重点,坚决贯彻依法从严、从快的方针,对重特大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对普通刑事案件适时介入,引导侦查机关侦查取证,及时固定完善证据,并强化对定案证据、犯罪构成的分析论证,形成侦捕诉合力,准确有效地惩治犯罪。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全面构建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深化案件管理改革,规范检委会议事规则,坚持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确保执法办案零违法、零违纪、零错案。强化逮捕必要性证据审查和羁押必要性审查,坚持和完善附条件逮捕制度,全面实行不捕说理制度,增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公信力,努力构建"阳光侦监"品牌。实施并规范庭前会议制度,积极推行量刑建议和量刑辩论制度,邀请人民监督员观摩法庭庭审,召开附条件不起诉公开听证会,全面打造"阳光公诉"亮点。

三是坚持宽严相济,努力促进社会和谐。在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继续落实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充分运用不捕、不诉等措施,对轻微犯罪依法从宽处理,减少对抗,修复关系。对重大敏感案件,严格依法把握宽严尺度,统筹考虑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全年不批准逮捕4人,不起诉8人,对符合刑事和解条件的依法进行调解,最大限度增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四是拓宽诉求渠道,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全面构建涉法涉诉信访矛盾排查清理和不稳定社会因素分析研判常态化工作机制,扎实做好涉检信访排查化解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举报线索的统一受理和分流,强化对举报线索流转的监督,定期进行线索清理,继续实施举报线索不立案审查制度。全年受理群众举报16件,办理刑事申诉案3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92件89人,检察长接待来访80件89人,最大限度减少了不和谐因素。

四、依法加强诉讼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全面加强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学习和执行,加大诉讼监督工作力度,着力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裁判不公、执法违法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一是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保障舌尖上的安全,保护蓝天碧水。加强和规范刑事立案监督工作,确保依法立案,防止和纠正有案不立和违法立案。全年共监督公安立案7件14人,撤案7件9人,追诉遗漏罪行4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4件。二是切实强化审判监督,对法院作出的刑事判决提起抗诉2件2人,追诉漏犯3人,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54件,已被法院采纳50件。三是认真履行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受理各类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72件,支持弱势群体起诉21件,向法院发出审判活动、执行活动监督6件,向国土、城建、水利等12个行政执法单位发出督促履职、改进工作类检察建议45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二百余万元。四是扎实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全面加强与公安、法院和司法部门的配合与监督,及时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监督意见进行纠正,全年发出收监建议2件,纠正违法通知书68份,有效地杜绝了脱、漏管现象的发生,保证了国家法律法规在刑罚执行活动中的正确实施。

五、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按照从严治检、勇创一流的工作思路,坚持"六以"方略带队伍,不断创新工作举措,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是狠抓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学习讨论落实活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强化理想信念教育,着力纠正"四风"问题,引导检察人员加强党性修养、强化纪律意识、树立法治观念、坚守职业良知,干警的宗旨意识、服务意识、纪律意识和群众观念进一步增强。

二是狠抓业务素能建设。我院始终坚持把检察业务素能建设放在基础性位置,以开展创建"学习型"检察机关为载体,将培训的重点放在业务知识的学习、领会和应用上。组织开展"科长讲堂"活动,院中层以上领导结合具体工作实践,向干警讲授业务知识,真正发挥了传帮带作用。组织开展"每周一课"活动,每周安排一名干警在周例会上讲课,使干警之间的知识得到互补和共享,从而进一步提高了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三是狠抓信息调研工作。建立调研文章、信息写作奖惩机制,狠抓由"要我学"到"我要学"的转变,学用结合、相互促进,不断提高干警的业务理论水平。全年在县级以上媒体发表宣传信息、调研文章120篇,其中,国家级14篇,省级41篇,市级50篇,在《检察日报》登载宣传信息报道12篇,有力地宣传了检察工作,树立了检察机关的良好社会形象。

四是狠抓自身纪律监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断强化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职责。以"廉检教育年"为载体创建平安检察院,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解决突出问题,锤炼过硬作风。严格实现廉政教育经常化,做到自律他律结合,保持防范意识不减,约束力度不降。全面强化干警八小时外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高检院《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和省院《检察人员"八小时之外"五条禁令》,努力实现"五零"工作目标。

六、主动自觉接受监督,严格规范司法行为

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是我们做好检察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证。我院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党委的领导之下,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及时主动向县委请示报告重大工作部署和重要工作事项,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的决定和要求,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开展检察工作。进一步强化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健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工作机制。加强与人大代表的经常性联系,通过邀请代表视察、座谈和走访代表等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听取意见,积极主动报告工作,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认真对待执法检查监督和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人大常委会转交办的案件,依法处理,及时反馈。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人民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正确对待批评意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改进检察工作,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院的队伍素质、执法水平进一步提升,办案条件、办公环境进一步优化,执法公信力、群众满意度有新提高,服务中心工作和强化自身建设又有新举措。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党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和社会各界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沁县人民检察院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检察工作,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与党和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还存在不小差距:一是部分干警业务技能和法律知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主动适应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行政诉讼法》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履行法律监督的能力与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要求还存在差距,监督不力、监督不规范等问题依然存在;三是队伍建设上还存在干警执行纪律不够严格的情况,也存在领导干部担当意识不够的问题。这些问题以及在本次"两会"上征求到的建议和意见,我们一定高度重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〇一五年工作安排

2015年,我院要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和检察长会议精神,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精准执法、精细管理为抓手,突出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强化法律监督和自身监督,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队伍,全力推进平安水城和法治沁县建设,扎实稳妥地落实司法改革措施,不断在服务大局、执法办案、队伍建设和改革创新上争创一流业绩,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一、适应反腐斗争新形势,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

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的工作要求,坚决贯彻上级党委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主动作为,敢于亮剑,更好地担负起在惩治腐败犯罪、净化政治生态中的职责使命。要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重点查办发生在基层、发生在群众身边、影响恶劣的案件,突出查办涉农领域的职务犯罪,突出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尤其要查处一些关键岗位上侵犯群众利益的"小官大贪"案件。要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渎职犯罪案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要主动适应反腐新常态,加强与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工作协作机制,形成反腐败斗争合力。

二、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努力服务全县中心工作

要充分发挥好乡镇"阳光检察"信息工作平台作用,定期将乡镇"一院两校、七站八所"和行政村的公共资金来源及使用等信息录入信息平台内,采集、整合基层信息资源,为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和预防、查办职务犯罪提供支持。要主动回应人民群众的平安需求,积极参与"平安水城"建设,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特别要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黄赌毒"犯罪的打击力度。要充分运用好"免疫工程"这个平台,认真履行好检察建议、案例剖析、预防调查、行贿档案查询等职能,提高预防专业化水平和社会效果。并充分运用年度报告、专题报告等方式,提出加强社会管理、完善制度建设的建议,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三、适应依法治国新任务,强化诉讼活动法律监督

依法治国的关键是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保障,要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不廉等突出问题,严格落实修改后三部诉讼法,着力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努力建设专业型检察机关。要提升刑事诉讼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效果,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工作,完善民事行政检察多元化监督格局,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措施,全面增强诉讼监督实效,促进司法公正廉洁。要严格按照证据标准办案,坚持疑罪从无,坚决排除非法证据,保障律师依法执业,严把罪与非罪界限,切实筑起防范冤假错案的"防火墙"。

四、适应从严治党新要求,努力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进一步丰富和充实队伍建设"六以"方略内容,抓好学习,带好队伍,建设"六型"检察机关,不断提升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要按照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化"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解决党性党风党纪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营造讲纪律、守规矩的氛围。要坚持问题导向,责任导向,进一步抓好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不断引深学习讨论落实活动,结合自身实际,从细节抓起、从制度规则入手、从执法方式方法习惯改起,集中整治执法司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检察工作任务繁重而艰巨,我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解放思想、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实干苦干,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盼,全面推进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以检察队伍的新形象和检察工作的新成效,努力为开创"弊革风清、富民强县"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缩略词注释

"阳光检察":是省院杨司检察长为深化检务公开,在全省检察机关组织开展的一项便民工程。除法律规定保密的情况外,要求把执法办案的依据、程序、流程和结果及时对外公开,打破检察工作"神秘感",提高执法透明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和支持。我院按照"阳光检察"工程的要求,结合侦监、公诉、预防等工作实际,又创造性地开展了"阳光侦监"、"阳光公诉"、"阳光预防"等工作形式。

"免疫工程":是指以教育、监督、惩治、预防为手段,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旨在从源头上减少和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促进干部清正廉洁、社会风清气正的工作体系。

"六型"机关:是指服务型、学习型、规范型、专业型、创新型、科技型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