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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沁县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十三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政协副主席 田耀德

一、服务中心,提案征集、办理整体效果良好

县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以来,广大政协委员以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北方水城、美丽沁州"目标,紧扣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提出了一批具有综合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提案。共征集提案211件。经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处理的179件,占提案总数的84.8%,并案处理的19件,转为来信处理的13件。在立案的提案中,属于经济建设方面的52件,占立案数的29.1%;属于科教文卫体方面的54件,占立案数的30.2%;属于人事社保方面的16件,占立案数的8.9%;属于城建交通方面的50件,占立案数的27.9%;属于其它方面的7件。立案的提案中,涉及民生问题的61件,占立案数的34.1%。以上提案按照分口交办的原则,分别送请中共沁县县委、县政府所属的40个单位进行了办理。13件转为来信的提案也及时送交有关部门加以处理。所有立案的提案,在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截止2014年12月底已全部办复完毕,办复率为100%。在已办复的179件提案中,建议被有关单位采纳,已经落实和正在落实的151件,占已办总数的84.4%;建议合理但因时机和客观条件所限,有待今后落实的21件,占已办总数的11.7%;因政策规定等原因不能采纳的7件,占已办总数的3.9%。

二、注重实效,提案质量和办理质量明显提升

提案贵在质量、重在落实。提案工作要想发挥作用、产生实效,就必须抓好提案质量和办理质量。去年以来,我们坚持抓好"两个质量",在提案质量上下功夫,在提案办理上求实效,使提案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拓宽知情知政渠道,着力提高提案质量。知情知政是委员提出高质量提案的基础。委员要提出高质量的提案就需要熟悉国情、掌握县情、了解民情。因此,在提高提案质量方面,我们把主要精力放在为委员知情知政的服务上,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条渠道,让委员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知情知政,为委员提出提案创造条件。一是为委员提供学习资料。县政协为每位委员订阅了《山西政协报》等学习资料,为委员了解国家大事、掌握方针政策提供了方便。广大政协委员在熟悉政策、把握社情的基础上,所提提案更加关注发展、贴近民生,质量有了较大的提高。二是组织委员调研视察。去年我们分批次先后组织委员对我县国有企业改革、旅游业发展情况、全县环境保护状况等进行了调研,使广大委员深层次地掌握了实际情况,为撰写出有份量有价值的提案提供了第一手资料。三是组织委员开展民主监督。去年,我们分组组织部分常委、委员对县农委、水利局进行了民主评议,对县公安局、司法局进行了民主评议复评。大家通过听取评议单位汇报,深入基层站所查看,到服务对象中了解情况等方式,对被评议单位的工作情况、作风纪律等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为提出具有针对性、前瞻性的提案奠定了基础。

提案质量的提高,为其发挥作用提供了保证。在去年立案的提案中,有不少已进入县委、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决策视野,转化为推动我县转型跨越发展的具体措施。如针对《建立机制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的提案,县委、县政府调整了重点项目协调推进领导组,制定出台了《沁县重点项目联合审批实施方案》,开通了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开展了项目集中审批,促进了重点项目的快速推进。针对《大力发展养鸡产业》的提案,县委、县政府出台了《沁县促进农民增收扶持肉鸡养殖产业的意见》,成立了农户肉鸡养殖基地建设工作领导组,统筹规划,积极推进肉鸡养殖发展。各相关职能部门都开辟了"绿色通道",在农户选址、建棚、养殖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这一系列措施的执行,推动了我县肉鸡养殖业的发展,使其成为我县农民增收的又一重要渠道。针对《关于进一步保护沁州黄品牌》的提案,县委县政府多次进行研究,出台了多项措施,并拨专款支持沁州黄品牌发展,对保护我县的知名品牌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抓好提案落实,努力提升办理水平。落实好委员提案,是提案办理的最终目的。为了落实好委员提案,去年,我们主要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召开了高规格的提案交办会。县委卢书记高度重视,多次过问,县政府王县长亲自主持召开了提案交办会。县政府班子成员,县政协主席、分管提案工作的副主席出席会议,相关单位一把手参加了会议。会上,王现敏县长强调,各承办单位要把办理政协委员提案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高质量地做好办理工作。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为提案办理提供了重要保证。二是加强了重点提案领办督办。去年政协全会以后,提案委员会召开了提案审查会议,依据《沁县政协提案工作条例》,筛选出了23件重点提案。为了使这些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与广大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提案得到有效办理,县政府领导分工领办,具体落实;县政协领导分工牵头,加强督办。办理过程中,承办单位就办理情况进行汇报,提案委、提案者就进一步落实好提案提出意见,与承办单位进行了面对面沟通交流,使承办单位增强了责任、细化了措施,有力地促进了提案落实。同时也纠正了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使提案办理更加规范化。三是实行了提案答复委员签名制。凡是承办单位的提案办理答复,一律送请提案人签字,增强了承办单位的办理责任,增进了承办单位和委员的沟通,营造了和谐的办理氛围。不少承办单位在办理委员提案时,主动与委员接触,虚心听取委员意见,共同商讨办理方法,协力寻找落实措施,提案办理质量明显提高。同时对一些落实难度大、一时尚不具备条件落实的提案,也能及时向委员作出解释,赢得委员的理解和谅解,提案办理的满意度明显增高。四是坚持了县政府办公室向政协常委会通报提案办理情况制度。县政协十三届十八次常委会议专门听取了县政府办办理提案的情况通报,就做好提案办理工作提出了许多建设性建议。政府办认真吸纳政协常委会的建议,及时改进了提案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效地促进了提案的规范办理。

(三)注重成果转化,促进各项工作开展。委员提案的高效率办理、高质量落实,有力地促进了一批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问题的解决。如县委对《让老百姓了解惠民政策》的提案高度重视,在县委常委会上专门进行了研究,印制、发放了包括粮食直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计划生育扶助、危房改造等37项强农惠农政策的《惠民政策一本通》,让老百姓不出家门就可以了解国家政策。县政府对《在县城重点路段安装监控视频设施》的提案高度重视,在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筹措资金,加快施工,使县城范围和城郊主要路段实现了监控全覆盖,加强了安全保障。县人社局对《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提案十分重视,敦促相关单位与施工企业签订《沁县预防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目标责任书》,加大了对建筑企业的监管力度,健全了工资保证金制度,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其它的诸如《关爱环卫工人》、《加大住房公积金改革力度》、《建设休闲健身广场》、《加大力度推进"三项治理"》等一大批提案的有效落实,都促进了相关问题的解决。

县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提案数量持续增长,质量稳步提高,督办方式积极创新,协商办理成效显著。这是县委、县政府大力支持的结果,是政协各参加单位、政协委员与各承办单位密切合作、深入协商和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政协常委会,对所有关心、支持、参与政协提案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面对人民政协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提案工作仍然存在差距和不足。一是需要积极拓展知情明政平台,为广大委员建言献策畅通信息渠道。二是需要在增强委员撰写提案主动性上下功夫,进一步增加提案数量。三是需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组织推出高质量提案,增强提案影响力。四是需要进一步增强提案办理单位的责任,促进提案落实。

三、创新机制,全面提升提案工作水平

新的一年,县政协提案工作要以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全国、省市政协全会的要求,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为原则,紧紧围绕坚持"六条路径"、推进"六大发展"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提案在服务发展、关注民生、促进转型中的作用,创新机制,增强实效,推动提案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积极推进服务委员提案方式多样化。提案质量是提案工作的生命。今年,县政协要进一步增强质量意识,积极为委员提出高质量的提案搞好服务。一是组织委员认真开展学习活动。通过提供学习资料、专题辅导、以会代训、小组活动等形式,有计划地组织委员深入学习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学习全国、省市政协全会精神,学习撰写提案知识,提高委员的理论素养和知识水平,为提出高质量的提案奠定基础。二是组织委员开展更广泛的调研视察活动。选择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作为调研课题,组织委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认真调查研究,让委员在掌握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提出提案,增强提案的针对性、实效性。三是深入开展走访委员活动。县政协领导要按照所联系的委员活动小组,深入到委员中间进行走访,及时帮助他们解决提出提案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委员参政议政创造良好的条件。通过上述活动,积极引导委员站在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面依法治县的大局上提出提案,不断提升提案水平。

(二)全面推进提案办理协商。提案办理协商是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重要形式,要将协商贯穿于提案办理工作的全过程,不断扩大协商参与面。坚持实行提案委、提案人、承办单位"三结合",提案人、承办单位"两见面"的协商办理方式。以召开座谈会和到提案现场协商等形式,促进提、办双方的沟通交流,增进共识,提高满意度。对一些联名提案、集体提案和涉及面广、需要多个部门解决的提案,县委办、县政府办和政协提案委要组织召开提案办理协调会,将所涉及的部门召集在一起,共同协商解决办法,共同制定落实措施,让协商贯穿于提案办理之中。

(三)扎实推进提案办理高层运作常态化。要在前几年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大胆创新,寻求突破,努力实现提案办理高层运作常态化。对一些涉及全县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重点提案,要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门研究办理。对一些影响较大、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提案,要继续实行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领衔办理,政协领导牵头督办。通过提案办理高层运作,促进重点提案的落实,增强提案办理的实效。

(四)着力推进提案办理"三化"建设。推进提案办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是提案工作取得实效的保证。今年,县政协要按照《沁县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规程》,主动与县委办、县政府办沟通,争取在收到提案后一个月内召开提案交办会,让办理单位有充裕的时间制定办理方案、组织调查研究、与提案者沟通协商、进行办理答复,在时间上保证办理质量的提高。同时也建议县委、县政府借鉴一些地方的经验和做法,把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全县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进一步增强提案办理单位的责任,促进提案的落实。

(五)稳步推进提案办理结果公开。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要求,认真做好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共权益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提案办理答复,要采取摘要公开的形式,公开办理答复的主要内容。通过实行提案办理答复公开,进一步增强提案办理单位的责任,促进提案的有效落实。

各位委员,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三大职能的主要形式,是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重要载体,是协助县委、县政府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新的一年,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更加饱满的政治热情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积极运用提案这一履行政协职能的有效形式,多建睿智之言,多献务实之策,把我县政协提案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为开创弊革风清、富民强县的新局面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