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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登记制度》宣传活动

4月23日上午,县法院在县城街头巷尾开展《立案登记制度》宣传活动。

2015年4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15日印发该意见,改革人民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意见将于5月1日起施行。

立案登记制度与老百姓的生活密切相关,为不断深化社会公众对《立案登记制度》的理解,为《立案登记制度》实施奠定良好的舆论环境,县法院组织法官走上街头,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及现场解答等方式,向民众详细解释立案登记制度,让当事人立明白案、走明白路。

井 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