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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主体责任 强化使命担当
推动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再上新台阶
申虎峰

强化全县各级党组织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意识,层层传导压力和责任,进一步明确职责使命,坚守责任担当,扎实做好新形势下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是县委书记卢展明在与全县各乡镇、县直单位"一把手"履行主体责任集体谈话、抓好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会议上的重要精神,也是对全县各级党组织做好党风廉政建设提出的具体要求。

在全面落实"五五战略",推进"六条路径"建设的历史新时期,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在发挥清淤除障、助力护航上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当前,全县上下齐心,经济社会呈现出稳中有进、总体向好的发展态势,我们要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成绩,营造更为良好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过程中,各级党委不仅是守纪、执纪的主体,更是教育、监管的主体。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作为党政领导集体的"班长",必须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不仅要对本地区、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了如指掌,也要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以及个人廉洁从政的情况清清楚楚。既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又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对党员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在本乡镇、本单位扬正气、吹廉风;此外,每个党委成员也都要切实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做到业务工作延伸到哪里,反腐倡廉措施就跟进到哪里。作为第一责任人,如对本乡镇、本单位和下属的廉政情况一问三不知,是失察;看着与自己的朝夕相处的同事腐化堕落而不及时教育提醒,是失仁;在自己管的一亩三分地案件频发,便是严重失职。

作风正则民意顺,民心齐则民力聚。全县各乡镇、县直单位"一把手"要坚守政治担当,切实把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织就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天罗地网,真正让党风好起来、政风清起来、民风正起来,为建设美丽沁州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这是沁县发展所需,是沁县人民所盼,也是我们的方向和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