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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治市委组织部公示
长组公字〔2015〕1号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现对市委研究拟任职干部情况予以公示。

刘光清,男,1962年12月生,山西省沁县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89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沁县县委办公室副主任;沁县县委610办主任;沁县县委办主任。现任沁县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拟提名为沁县人大主任候选人。

公示时间从4月2日至4月13日七个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有关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来信地址:长治市英雄中路68号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邮编:046000

联系电话:0355-12380,0355-2112075(传真)

短信举报:182-355-12380

12380举报网站:http://www.cz12380.gov.cn

中共长治市委组织部
201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