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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县师德师风承诺书

我是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是我的信念,教书育人是我的天职。我向学校和社会作出承诺:

一、严格执行长治市教育局师德师风建设"十要""十禁止""十不准"规定。

二、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热爱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歧视、侮辱、挖苦学习有困难的学生,不搞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不向学生推荐课外书以及教辅资料,不收受家长礼品。

三、爱岗敬业,积极开展教学教研,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科学合理地安排教育过程,不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

四、为人师表,做到着装整洁大方,符合教师职业特点;不赌博、不酗酒、不参与邪教活动,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校内不吸烟,上课不接打手机。

五、尊重家长,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向家长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妥善处理学校、家长、学生之间的矛盾和问题。

以上各条如有违反,自愿按照《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