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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山西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条例》有关规定,为全面提高我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能力,现对我县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依法进行抗震设防审批。望各相关单位于此公告发布20日之内进行申报,逾期将依法进行处罚。

联系人:王宇

联系电话:13133459172

沁县地震局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