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经本人申请,单位初审,大口、计生局审核,以下2014年退休人员符合独生子女退休一次性奖励条件,现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在7日内如实向县计生局反映。
杨志先,男,沁县人民法院退休,1980年1月与沁县人民银行韩月英结婚,1985年5月生育女儿杨婧,1992年9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无其他生育(收养)情况。
张所霞,女,沁县财政局退休,1983年9月与沁县公安局韩卫国结婚,1985年1月生育女儿韩瑞,1985年7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无其他生育(收养)情况。
陈树国,男,沁县人民医院退休,1982年7月与沁县城关供销社左素芳结婚,1983年11月生育女儿陈晓敏,2004年3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无其他生育(收养)情况。
联系电话: 7022702
沁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3月21日
201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