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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沁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决议
(2015年3月3日中国共产党沁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沁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2015年3月3日举行。出席会议的县纪委委员14人,列席48人。

县委书记卢展明同志出席全会并作重要讲话。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及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市委十届七次全会、市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及县委十二届八次全会暨全县三级干部大会的部署,总结2014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5年工作任务。全会由县纪委常委会主持,审议通过了韩晓红同志代表县纪委常委会所作的《依规管党治党,实现弊革风清,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报告。

全会认真学习了卢展明同志的重要讲话。一致认为,卢展明同志的重要讲话站在长远的角度和全局的高度,深刻分析了我县反腐败斗争严峻复杂的形势,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目标任务,体现了管党治党的政治担当,革弊立新的坚强决心,坚决惩腐的顽强意志。全县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密切联系实际,深刻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全会认为,过去的一年,县委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对反腐败斗争的组织领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纪委三次、四次全会和省纪委、市纪委、县委的工作部署,全面履行监督责任,认真落实“三转”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腐败,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为开创弊革风清、富民强县新局面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全会强调,2015年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市委十届七次全会、市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及县委十二届八次全会暨全县三级干部大会的部署,以学习讨论落实活动为抓手,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落实“两个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坚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零容忍”反对腐败,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坚持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以铁纪打造铁军、铁腕惩治腐败,为净化政治生态、实现弊革风清、重塑山西形象、促进富民强省,实施六权治本,推进六大发展,坚持六条路径,提供坚强保证。

会议要求,要强化纪律刚性约束,依纪依规从严管党治党,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以纪律刚性约束,确保中央省市县政令畅通;要强化问责追责,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发挥行政监察监督作用,加大对失职渎职行为的问责力度;要强化作风建设,保持纠正“四风”高压态势,坚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作风作为反腐败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坚决防止“四风”反弹,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要强化案件查办,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要强化组织和制度创新,深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切实加强县乡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建设和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配齐配强各级班子和干部队伍,为深入开展纪检监察业务创造工作条件,提供组织保证;要强化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快“三转”步伐,坚决落实“铁纪、铁军、铁腕”要求,加强干部责任、能力、作风建设,落实好自身建设主体责任,从严强班子、管干部、带队伍,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会议号召,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净化政治生态,实现弊革风清,重塑山西形象,促进富民强省”,为全县实施六权治本,推进六大发展,坚持六条路径,提供坚强保证,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