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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召开
县委书记卢展明作重要讲话

本报讯 记者 井娇3月3日,中共沁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召开,回顾总结2014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县委书记卢展明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韩晓红主持会议并代表县纪委常委会向大会作题为《依规管党治党实现弊革风清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报告。孙伟、王元英、裴润山、郭爱斌、刘光清、陆盛等领导出席会议。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韩晓红在报告中指出,2014年,全县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三次、四次全会和省纪委、市纪委、县委的工作部署,全县各级党委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对反腐败斗争的组织领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监督责任,认真落实“三转”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腐败,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为开创弊革风清、富民强县新局面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市委十届七次全会、市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及县委十二届八次全会暨全县三级干部大会的部署,以学习讨论落实活动为抓手,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落实“两个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坚持强化监督执法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零容忍”反对腐败,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坚持深化纪律监察体制机制改革,以铁纪打造铁军、铁腕惩治腐败,为净化政治生态、实现弊革风清、重塑山西形象、促进富民强省,实施六权治本,推进六大发展,坚持六条路径,提供坚强保证。

县委书记卢展明指出,过去的一年,县委、县纪委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持续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力度,促进了全县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就进一步做好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他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准确把握当前形势,进一步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统一到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上来,坚决把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积极适应当前全国全省上下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政治“新常态”,着力营造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良好政治生态环境。要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自觉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从政之绳、工作之纲、人生之镜,坚决维护党的纪律和规矩的严肃性、权威性,全县上下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必须”要求,树立纪律意识,加强纪律建设,严格纪律监督,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确保各项工作执行有力、落实到位。要加强干部教育管理,以“三个一批”刷新吏治为重点,端正用人导向,始终坚持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真正做到让吃苦的人吃香,实干的人实惠,有为的人有位,优秀的人优先,要加大查处力度,县纪检监察部门要聚焦主业,加大对各种违规违纪案件的查办力度,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把顶风违纪搞“四风”列为纪律审查重点,不仅要处理违纪者本人,还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同时,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严以自律、以自身的实际行动影响带动全体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着力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干部队伍。

卢展明强调,要全面落实两个责任,不折不扣地把从严治党的重大政治责任落实到位,强化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负责人既要承担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也要当好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管事管人,认真负责地抓好职责范围和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强化监督责任,综合运用各种措施和手段,及时发现和纠正暴露出的各种问题,回应群众期盼和社会关切。要强化责任追究。进一步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做到明责知责有章可循、履责尽责有规可依、考责问责有据可查。要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制度,对那些发生严重违纪行为的部门和单位,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要强化制度建设, 依法依规对各部门职责权限进行清理规范,编制“权力清单”,明确职权行使的主体和依据,确保所有行政审批事项依法、阳光、透明,确保权力在法律和规定范围内运行。

会议审议通过了纪委工作报告和《中国共产党沁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决议》。

会上,县委书记卢展明还与各乡镇、和单位签定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