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版 下一版»本期共4版, 当前第3版 PDF
2015年全县重点项目建设目标责任制

为进一步明确责任,扎实推进2015年全县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努力实现加快发展、赶超发展、跨越发展,为实施“六条路径”,推进“六大发展”,开创弊革风清、富民强县新局面提供有力支撑,特制定以下目标责任制。

一、目标任务

2015年全县初步确定重点工程项目74个,项目总投资305.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3.5亿元。其中:年度计划实施重点工程项目64个,总投资284.8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2.9亿元,包括新建项目48个,总投资155.8亿元,年度计划投资9.8亿元,续建项目16个,总投资129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3.1亿元;年内拟引进的潜力投资项目10个,总投资20.3亿元,年度预计投资10.6亿元。

二、责任分解

按照“一个项目、一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原则,对年度计划实施的64个重点工程项目实行责任分解,重大项目确定一名县级领导牵头,其他领导协调配合推进;续建项目仍由原包项目领导牵头、原责任单位继续跟踪推进;其他重点项目按照领导分工由部门分管领导牵头,责任单位具体推进(具体责任分解见附件《沁县2015年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责任分解表》)。年内拟引进的10个潜力投资项目列入重点项目,条件成熟后按照要求进一步分解责任,跟踪推进。

三、推进措施

(一)调度推进。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建立健全重点项目调度制度,定期召开重点项目调度会,由分包领导和责任单位汇报项目推进情况,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调度会参加人员范围视情况而定,一般情况由分包领导、责任单位、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必要时可邀请投资主体、企业负责人列席会议。对调度会中发现的影响项目推进的重大问题要建立问题本制度,实行挂牌督办,问题不解决不“销号”,确保问题在规定时限内得到有效解决。每次调度会要形成专门会议纪要,发至有关领导和相关单位、企业。

(二)服务推进。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创优服务环境,坚决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严格执行“重点项目24小时直通车制度”,确保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能第一时间有效解决。继续执行项目“集中审批制度”,发改、经信、国土、规划、环保等部门要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过错责任追究制,为项目的落地、开工、建设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县委政府督查室、县监察局要对发改、经信、国土、住建、环保等部门手续办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每月在新闻媒体上进行一次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与评议。对重点项目要跟踪服务、现场办公,着力解决影响项目落地和建设中的立项审批、用地、征地、拆迁、用电、用工、融资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需要到省、市办理手续的项目,相关职能部门要对口领办、陪办、帮办。要根据项目建设的目标任务,针对性地开展调研走访及难题会诊工作,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特别是要通过服务有效推进企业“投产达效”,所涉及到的质检、住建、消防、安全、安监、统计、工商、税务等部门,要成立“项目见效服务小组”,为促进企业项目投产达效提供优质高效协调工作,确保具备条件的项目尽快投产达效。

(三)督查推进。县委政府督查室要定期不定期对全县重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督查,督查一般每月进行一次,督查既要发现典型又要发现问题,对推进快、效果好的要总结经验,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每次督查结果要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新闻媒体要开辟重点项目专栏,及时跟踪宣传报道项目建设动态,努力营造项目推进的浓厚氛围。

四、考核奖惩

(一)考核对象:重点项目分包领导、责任单位、重点项目实施主体单位。

(二)考核内容:主要考核重点项目投资任务完成情况、形象进度、重点项目日常管理情况、重点项目手续办理情况、重点项目投产情况等。

(三)考核标准:考核实行积分制,基准分为100分。

1、重点项目年度投资完成情况(50分)。主要考核年度内重点项目完成投资情况,按要求完成重点项目年度投资任务且形象进度达到年初计划的得50分,年度投资完成每超过下达任务5个百分点的加1分,最多加10分;年度投资每低于下达任务5个百分点的减1分,最多减10分。

2、重点项目日常管理情况(20分)。考核对象考核年度内规范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四制”施工管理措施到位;有相对固定联络员报送信息;认真配合重点项目调度、督导活动,按时报送项目实施情况、工程进度、存在问题、工作措施等(报表和文字材料);对存在问题进行认真整改的得满分。 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四制”施工管理措施执行不到位的每项扣1分;未及时明确固定联络员报送信息的扣1分;未按时报送工程进度和未按时完成交办任务每次扣0.5分;对存在问题未按时整改落实的每次扣0.5分;发生安全事故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本项不得分。

3、重点项目手续办理情况(20分)。重点项目立项、土地、规划、环评等主要审批手续全部办理完成的得满分。

四项主要审批手续未办理一项的扣5分,其中:需上级部门审批,已办理完成向上申报待批的项目,每项得2.5分。

4、重点项目投产情况(10分)。主要考核重点项目投产达效情况,考核对象在考核年度内按计划要求投产达效的得满分,重大项目阶段性投产的得满分,提前完成投产任务的每个项目加5分。没有投产项目的,该项不得分。

(四)考核方法:

考核实行日常考评和年终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重点对项目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四制”管理措施、信息报送、整改落实等内容进行考评;年终考核重点对投资完成、形象进度、手续办理等进行考核。

(五)奖励和惩处:年终根据积分对各项目责任单位、项目实施单位进行打分排队,排名靠前的,县委政府对其进行表彰奖励,排名靠后的进行通报批评,并对项目责任单位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中共沁县县委办公室
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