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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十二届八次全会表决通过法治沁县建设实施意见

本报讯 记者 申虎峰 2月15日,我县召开中共沁县县委十二届八次全会暨全县三级干部大会,全会审议并通过《中共沁县县委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沁县建设的实施意见》。

受县委常委会委托,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孙伟就《中共沁县县委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沁县建设的实施意见》起草情况向县委全委会作了说明。县委全委会应到委员34人,实到32人,候补委员应到7人,实到5人,符合党章相关规定,在听取《实施意见》起草情况说明后,县委委员举手表决一致通过。

《实施意见》共分三部分,15000余字。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全面阐述了加快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和方法路径。第三部分提出了六个方面的重点任务。一是健全宪法实施,着力推进依法执政。具体从坚持党的领导,保证宪法法律贯彻实施;强化依法监督,加大法律实施能力建设;树立法治思维,营造依法治县法治环境等三个方面展开。二是坚持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具体从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规范行政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等六个方面展开。三是保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体从做好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改革完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强化司法监督等七个方面展开。四是筑牢法治信仰,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具体从推动全民树立法治观念,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建立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推进平安沁县建设等五个方面展开。五是锤炼法治队伍,切实提升服务能力。具体从深化理想信念教育;推进法治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等三个方面展开。六是坚持依规治党,夯实法治沁县建设的最根本保证。具体从严格遵守党章,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要求,建立纠正“四风”的长效机制;从严刷新吏治,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打牢党的执政基础;推进反腐败斗争法治化进程等五个方面展开。为确保法治沁县扎实推进,《实施意见》还从加强党的领导、组织协调推进、人才队伍建设、经费技术保障、考核督查落实等五个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