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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推动我县扶贫工再上新台阶

扶贫开发中心主任 霍东亮

短短几天考察时间内,大家一路风尘仆仆,一路学习取经,一路深入思考,借鉴运城经验,结合我县实际,在沁县新农村建设及农业现代化建设中应注重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科学规划布局。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开展多模式、多形式建设,立足“特色乡镇、新农村”的发展定位,充分发挥我县生态、环境资源优势,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按照“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的要求,着力塑造村庄特色品牌。各个涉农部门在新农村建设中,在编制示范村建设规划,要注重与村、线、片等各级规划的衔接,尽可能在原有形态上改善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二、发展助农增收产业。一是转机制,科学有序引导农民采取转租、转让、转包、入股、托管等方式,加快土地流转,把一部分人解放出来,发展规模农业,提升农业产业经济效益。从扶贫角度说,将有效提高贫困人口移民后产业发展水平,就业质量。二是大力发展订单农业,积极推行“公司+基地+农户”等产业化经营模式,加强企业与农户的对接,通过企业实现农户生产与市场需求有效对接,增加贫困人口收入。三是育龙头,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在精准扶贫、金融扶贫等基础上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像我县的沁州黄、蔬菜大棚、药材种植、汾酒高粱种植等,事实也证明适合我县发展,着力培养富民产业,才能为新农村建设注入强劲的动力和活力,同时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三、抓关键环节,建设好农村新家园。一是抓好村镇整体规划建设。二是进一步强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加强人居环境治理。四是优化新农村建设资金投入机制。在上报项目或审定项目时,要注意各类项目资金的有效整合,采取多渠道进水,一个龙头出水的方式,破解资金难题。

四、发挥农民主体作用。一要突出农民主体地位。发扬民主决策,要通过多种方式征求群众意见,确保农民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凡涉及规划建设、项目实施等群众利益的事,都应先征求群众意见,规划也应先在村里公示后再审批。二要激发农民建设热情。利用召开党员大会、村民大会等形式,广泛宣传新农村建设的政策、措施等内容,让广大农民充分认识到新农村建设是一项惠民工程,激发广大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热情。三要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通过新农村建设,转变农民落后的生产方式和生活习惯,把生态、洁净、文明的理念渗透到农业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潜移默化地改变和提高农民的价值取向,不断提升农民的整体素质。

五、领导带头强责任。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二是要营造浓厚氛围,形成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