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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空防灾应知应会

(三) 人民防空基本防护措施

(1) 及时鸣放防空警报信号

由城市防空指挥部决定,鸣放国家统一规定的防空警报信号。1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重复3遍。 相关行动:实施防护或紧急疏散。2.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重复1 5遍。 相关行动:就近就地隐蔽。3. 解除警报:长鸣3分钟。 相关行动:迅速消除空袭后果,防备敌人再次空袭。

(2) 组织群众疏散隐蔽

根据形势的发展,实施城镇居民的早期疏散、,临战疏散和紧急疏散。 紧急疏散时,市民听到预先警报信号后,应迅速关闭煤气、水管阀门。切断电源和妥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并在民防管理人员的指挥下进入民防工事。无法进入民防工事的应利用地形地物就近隐蔽。

(3) 组织对重要经济目标进行防护

根据需要组织对供水供电供气设施、城市生命线工程、大型桥梁、港口码头等重要经济目标采取施放烟幕、设置假目标、空中设置障碍物等防护措施。

(4) 组织消除空袭后果

组织指挥医疗救护、消防治安、通信、运输、抢险抢修、防化防疫等人防专业队伍和群众抢险防护队伍,积极消除空袭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