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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2015年县本级财政收支执行及预算调整的决议
(2015年11月27日沁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沁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邱建英作的《关于2015年1-11月份财政收支执行及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批准2015年财政预算调整。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及财税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新《预算法》,服务社会稳定,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加大税收力度,要充分认识当前经济下行,财政收支严峻的形势,认真执行调整后的预算,积极组织收入,严格预算管理,加强资金监管,严格管控公务经费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要进一步扩大招商引资,积极培植财源;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对财政预算管理、财政收支执行、财政审计等方面的全口径监督,促进财税工作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