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近日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全面从严治党树立了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通过近段时间的学习,自己对中央修订两部法规的背景、意义,以及两部法规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带来的影响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一、要深刻理解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准则》和《条例》修改是在党的十八大作出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近三年来反腐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大背景下作出的。两个法规回答了"全面,覆盖到何种程度"、"从严,严格到什么份上"等问题,彰显了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旨在通过制度的刚性和建设性力量,真正实现让党员干部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两个法规也有力地抨击了反腐败是"一阵风"的错误论调,给了那些心存"低头射箭"、"暂避风头"等侥幸思想的党员干部一记"当头棒喝"。全面从严治党是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决定的,是人民群众期盼的,任何时候不会变、不会松。党员干部只有从思想上真正入党,才能自觉遵守党章、党纪、党规,做到永葆本色、永不犯错。
二、党员就要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新准则将适用范围扩大到全体党员;其中,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自律规范,不再限于"廉洁从政",而是扩展到"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方面。纪律处分条例的修订也凸显了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原则。"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这是党章规定的,但往往有许多党员把自己混同于一个普通群众,谈不上任何先锋模范作用,入党只是为了给自己谋利益提供资本和条件。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只盯着"廉洁行政"高压线,而不注重"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有的成了台上一套、台下一套,明里一套、暗里一套的"两面人",有的把党员领导身份作为违法犯罪的"挡箭牌"、"护身符",有的不重视家人的管束,自己的职权成了为家人、亲属谋私利的工具。两个法规明确要求,是一名共产党员就必须严格要求自己,把纪律挺在前面,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这样才无愧于共产党员的光荣称号。
三、要担起"两个责任",确保准则和条例的落实。立法向善、立规惩恶。准则和条例的出台,进一步扎紧了管党治党的"笼子",下一步关键是要落到实处。作为全镇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首先要全面学习、领会好准则、条例精神,发挥好表率作用,严于律己、以上率下。其次是要严格执行好准则和条例,认真履行好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以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的精神,以更严的标准要求党员,更严的措施管住干部,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执纪必严,确保党的纪律在基层的全面落实。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我们要以准则、条例的出台为契机,更加自觉地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真正让党风好起来、政风清起来。